抽检硕士论文学位-聚焦 |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与处理试行办法》问答
为建立健全我校博士、硕士论文质量评价和监督机制,我校制定了《中山大学博士、硕士论文抽查处理试行办法》。此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和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抽查办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度[2014]5号)和广东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办法》(度[2014]5号)于2014年发布。
在此基础上,我校引入试用法的意义何在?它对研究生论文质量的监督和保障有什么作用?对研究生的培养会有什么影响?近日,研究生院对这一试行办法进行了解释和解读。
1
问:《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采样处理试行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其意义何在?
答: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学位授予质量。早在2005年就开始对博士论文进行随机抽查评估,至今已长达11年。多年来抽检硕士论文学位,学校根据研究生教育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不断探索论文抽查的有效方法,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对抽查结果的处理。 .
2010年,教育部开始对全国博士培养单位颁发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查,2014年印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质量保障监督工作的意见》。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学位[2014]3号)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办法》(学位[2014]5号)。同年,广东省受教育部委托,按照《博士、硕士论文抽样办法》(度〔2014〕5号)开始对硕士论文进行抽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和完善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监测体系建设,2015年6月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决定,制定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论文抽查及处理相关管理办法。学校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多次修改完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多次审议,于近日印发了《中山大学博士、硕士论文抽查处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作为《试行办法》)。
2
问:试行办法在哪些方面对研究生论文的评选进行了界定和规范?
答:试行办法包括全国博士论文抽查、广东省硕士论文抽查和我校博士论文抽查三部分。该办法的颁布实施22-23,标志着我校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生论文质量控制体系。试行办法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研究生论文的抽查作出规定:
一、将教育部博士论文抽查和广东省教育厅硕士论文抽查纳入我校研究生论文质量监测体系,分别由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广东省教育厅;
二是调整规范了我校博士论文抽查办法,保持了学校一贯的抽查范围特点,但具体抽查办法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执行。办法》,如审查机制、结果确认标准等;
三是明确我校对各类论文抽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此外,对于抽查中发现论文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还增加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提问:在试用方式上,我校博士论文抽查的特点和做法有哪些?
答:我校博士论文抽查具体办法按照《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办法》(度[2014]5号),由研究生组织实施。学校,但抽查的范围具有我校的特点,即除了随机抽查外,我校还对博士论文进行监督抽查,监测一些可能影响论文质量的因素.
此次监督抽查完全根据我校博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确定抽查范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这种“定向跟踪”抽查,及时发现生源来源、培养条件、培养过程中值得注意的关键因素,对提高我校博士培养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例如,2008年以来,我校对审查分数低、答辩不通过的论文进行重点跟踪、督导和抽查,深入探索分析培养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抽查结果,并坚持编写年度抽查分析报告。评审委员会会议上抽检硕士论文学位-聚焦 | 《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与处理试行办法》问答,通报全校各学科。
4
问:我校出台的试点办法与教育部和广东省出台的相关办法有何关联,重点在哪里?
答: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查结果的处理,主要强调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直接挂钩;二是作为学位授权资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对高校学位授权点的授权产生影响;第三,教育部还要求高校将抽查结果“作为确定导师招生资格和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我校博士论文抽查结果的处理重点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要求,包括以一定方式公开抽查结果、约谈导师、三类论文抽查结果. 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等方面的办理细则。
5
问:这个试行方法从孵化到发布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我校博士论文抽查工作已开展多年。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发布相关文件。研究生院认为,制定学校学位论文抽查管理办法的时机已经成熟,即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议案,该议案于2015年6月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一年来,研究生院在修订完善过程中,多次向部分培养单位的导师、教授、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并经学校相关政策法规审查,提交给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6
问:试用方式对以后的研究生培养有什么样的影响和作用?
答:虽然各类学位论文的抽查范围为上一学年获奖论文,抽查结果不影响已授予学位,但各类学位论文抽查结果将发送至学校和培训单位一经公布。而导师带来了极大的震撼。抽查结果的分析也将引起各方关注,在选拔生源、培养条件等方面带来改善,表明我校研究生培养各方负责人高度重视。到学位授予的质量。
《试行办法》的出台,将国家随机抽查办法和处理办法纳入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测范围,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同时抽检硕士论文学位,《试行办法》总结了我校历年来对学位论文的抽查情况,对我校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和保障方面坚持的一些有益做法,以文件形式进行规范,并将每年对各类论文的抽查和结果处理确定为一项日常工作,表明学校加强了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监督的态度。
试点办法的出台,也使全校培养单位和导师更加明确了各类学位论文抽查办法和成绩处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论文的质量。
学校将按照《试行办法》规定,继续对博士、硕士论文抽查结果和评审专家意见进行分析,从多方面深入寻找影响学位授予质量的因素。从研究生招生、培养和论文评估。及时向各方反馈相关信息,并对可能存在的不足进行预警。这种做法有利于帮助培养单位和导师增强责任感,不断改进培养各环节的工作,必将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产生积极的影响。
--- ---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