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论文-厦大研究生院加强学位论文管理:复制比“红线”收紧至10%
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双一流”高校厦门大学近期推出多项举措。
12月19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现将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在上述《通知》中提出了4项措施。
《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论文发表文献复制率”(以下简称“复制率”)由“必须低于20%”调整为“必须小于 10%"。对复核时复写率超过10%(含10%)的论文,学院根据超出的程度制定处理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论文指出2022-2023,2017年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明确规定,除已发表文献外,学位论文的复印比例应低于20%。
2017年10月11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印发《关于严格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情况的通知》称研究所论文,“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术诚信,经研究决定,各高校、科研院所应在答辩前严格核对各博士、硕士(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本,论文的复读率可根据学科特点确定,但最大“复读率”删除的公开文件“不超过20%。各学院、研究所应当制定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除了减少论文“红线”删除我已发表文献的复制比例外,还提出“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投稿平台’”提交博士论文评审。”《回应材料》和《修改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则》三项措施。
《通知》具体规定:
需要在线提交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论文。,各学院(院)应事先征求研究生院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博士论文线下提交条件和要求,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批。
《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料已更新,涉及博士和硕士论文复习用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价用书(含中英文版)》,更新了《厦门大学研究生论文封面格式规范》新版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使用,2019年及以前各院(所)收到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将不再使用。
《经2019年11月19日第十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则》的修订研究所论文,主要涉及审议意见处理规则、博士学位公示期、学位规定的撤销、学生授予学位的处罚等,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据官方资料显示,厦门大学由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于1921年创办研究所论文-厦大研究生院加强学位论文管理:复制比“红线”收紧至10%,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由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厦门大学研究生教育始于1926年。198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厦门大学试点开办研究生院,1996年3月正式批准设立。目前,厦门大学可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的博士或硕士学位。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交叉学科9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9个。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报告/反馈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