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类论文-关于发布《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
182号
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指南》及项目申报受理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和法律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四发同(2001)057】)(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2018年全国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就项目申报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集中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围绕国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立法提供理论支撑,国家法制建设中的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
(二) 坚持以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以应用对策研究为重点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向前推进展望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侧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跨学科交叉融合研究。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一)主题类别
学科类别分为重点学科、普通学科、中青年学科、特殊任务学科。
(二) 资助标准
1.重点课题:如果最终研究成果为专着、汇编、翻译等法治类论文,资助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的,资助不超过6万元。
2. 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专着、汇编、翻译,资助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等,资助不超过3万元。
3.特殊任务:司法部不出资,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行筹集资金。
三、声明要求
(一)申请受理范围
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法律协会、企事业单位,以及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应用学科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的时间专心研究。
3. 申请者(研究组所有成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副处(局)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和特殊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主任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青年学科申请者,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年龄在39周岁以下(8月15日以后出生,1979年)考研论文,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主任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须知
1.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特殊任务的应聘者需提供主持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岗位任免文件);中青年课题申请者须提供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任免文件)复印件。无证件或任免文件的,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书面证明。
2. 每个项目宿主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其同意),否则视为违反申请,申请材料作废。
3. 申请一个项目,项目组原则上不少于2人,不多于6人(版主除外);如果你真的相信我有足够的研究成果,并且有能力和时间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你可以单独申请法治类论文,不需要组成研究小组。
4. 特殊任务申请人需筹集3万元以上科研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上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 主题:“项目指南”是该主题的研究范围。重点学科和一般学科原则上选自《项目指南》。也可以对主题进行适当的调整;具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不受《项目指南》的限制;中青年科目及特殊任务可自行制作。
6. 项目不支持博士论文,与博士论文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能用于项目申请。
7.项目研究成果的形式包括专着、汇编、翻译、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为专着、编着、译着或教科书的,必须正式出版,并标明司法部项目名称并具有唯一性;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重点课题必须被列入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与该学科研究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其他学科论文;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需提供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收养证明。
8. 一个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
9.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版主申报本项目:
(1)正在承担教育部、司法部、科技部国家社科基金优秀项目课题负责人。
(2)负责中国法学会批准的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研究内容。
(3)曾主持撤职不到两年的司法部项目负责人。
10. 任何人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司法部有权随时取消已立项目,并收回项目资金,且不会两年内有资格申请司法部项目。
四、声明方法
(一)主体申请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请单位集中办理。申请材料请从“司法部官网”(网址:)登录,直接点击所属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室)”下载后。
(二)申请者请仔细阅读《管理办法》和《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核表》。
(三)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要求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请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打印在A4纸上,一式六份《申请审查表》(含原件1份法治类论文-关于发布《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资格证书或证书复印件仅1份,置于原材料) 和电子版 1 副本(发送电子邮件)。
五、申报时间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8月31日结束(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配送
收件人:司法部科研管理处、研究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政编码:
邮寄方式:所有邮件将由中国邮政EMS发送
联系人:庄春英郑丽娟江南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