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论文撤销-研究生毕业论文作假将被撤销学位 导师应担责
京华时报(记者 郭莹)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大研究生考核力度,通过淘汰工作,对伪造学位论文者,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或吊销学位。《意见》指出,对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假毕业论文将被撤销
《意见》确定,对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一管理,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资金“双轨制”。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会加大考核和淘汰力度。加强培养过程和学业考核管理2022-2023,实行严格的期中考核和论文评审制度,畅通分流渠道,加大淘汰力度。建立学风监督惩戒机制,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吊销学位。同时硕士论文撤销,完善研究生利益表达机制,加强研究生权益保护。
教师资格评价考虑师德表现
关于考核制度改革,《意见》指出,改变研究生导师资格单独考核的做法,强化与招生培养紧密联系的岗位意识,防止形成终身导师制。根据每年招生需求,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师风、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和培养质量,确定招生导师和研究生名额。完善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机制硕士论文撤销,尊重导师与学生的选择权。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负责带领研究生走在学科前沿硕士论文撤销-研究生毕业论文作假将被撤销学位 导师应担责,指导科研方法,教学学术规范。完善导师管理评价机制。研究生如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雇主反馈包含在质量评估中
《意见》要求一定比例的工商业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评价反馈机制,积极公开质量信息。
对考核有问题的单位,进行质量面试,适当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撤销学位授权。
此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将纳入研究生学术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在职人员必须在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发表学位论文才能申请学位。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