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论说文没写完-阅文遭作者抵制背后:新合约是否侵权,完全免费阅读有前途吗
阅文集团管理层突然更迭后,新合同引发网络写手一波抵制,并持续发酵。
5月2日,“阅文集团新合同被指霸道”、“作者合同重大变更”等话题登上微博热搜。5月5日,部分网络作家在新浪微博、知乎等网络平台上发起网络文学平台阅文集团“五五停更”,并以断更新(停止更新)等方式抵制阅文集团签订减权新合同并启动了作者的兴趣。
网络文章作者对合同纠纷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版权产权”、“社交账号运营权”、“收益分享模式”。此外,完全免费阅读是否可行也成为网络文学行业的热门话题。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虽然阅文集团的一些文章在作者看来可能不合理,但这些协议本身可能并不违法,因为作者有接受与否的权利。
对于完全免费阅读,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首席专家、副院长肖景红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免费阅读是一种有限的补充方式。我对这种商业模式的尝试持谨慎态度,无论采用何种商业模式,都不应以损害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为代价。”
新合同纠纷焦点:“著作权产权”、“社交账号运营权”、“收益分享模式”
5月6日,中国阅读创世中文网签约作者华明向澎湃新闻记者展示了阅读集团最新的15页《文学作品独家授权协议》。
纸媒记者注意到,这份合同中还存在着引起广泛争议的“版权产权”、“社交账号运营权”、“收益分享模式”等问题。
在,
关于授权内容的期限,
以上合同说明: 本协议的独家授权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所承包作品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之日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公民作品的出版权、使用权和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有生之年及其后五十年。死亡。
这就是所谓“著作权也属于死后50年的阅读文本”的由来。
西瓜(花名)对此表示不满:“比如,一个人20岁写一本书,和文文签了合同。假设这个人活到八十岁,那么这本书的阅读时间(写作产权保护期)为110年。”
对此,阅文集团的解释是,阅文只获得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分为著作权和人身权,著作权人身权不可转让,因此阅文部通过合约。”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研究员、首席专家、网络文学研究所副所长肖景红认为:“著作权体现在作者作品的使用上,简单的理解就是IP转换那么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在合同约定期间,应该充分尊重作者愿意协商和授权的意思。”
其次,
关于社交账号的运营,
前述合同中提到:“为了更好地帮助乙方宣传和扩大影响力考研论文,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在本网站开通、管理和运营微博、微信、博客、QQ群等社交网络。以宣传推广为目的的乙方名称,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进行核算和推广。”
对此,有作者认为:“虽然运营我们的社交账号需要征得我们的同意,但如果我们不‘主动交出’社交账号,那么合同就不会签订。我们已经失去了权利。”自由发布社交账号。我觉得个人权利被冒犯了。感觉比合同更糟糕。”
5月5日,阅读群解释说:“只有在作者授权阅读操作且有操作需要时,阅读才会协助社交账号的操作。所有的基金会都是基于作者的授权和对作者利益的保护。基本上来说。”
此外,上述合约中的收益分享模式也是作者不满的焦点。
合同中乙方收入计算公式为:甲方在网站自有渠道单章订阅电子销售份额=(甲方网站自有渠道单章电子订阅销售收入➖渠道和运营成本和其他成本) ✖ 50%。
作者的问题是:“作者和网站的订阅收入是50-50%,应该算是网站运营成本。网站其实要求作者承担运营成本,但不允许作者参与平台运营,理论上净收益可能是一个负数。而且作者可能无权查阅文章的详细财务信息,也无法准确了解阅读文章的运营费用。”
北京智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展告诉澎湃新闻:“渠道成本普遍存在。当然,只要你需要阅读文章,你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需要支付多少钱。”
阅文集团认为,即使成本核算后净利润为负数,阅文也将自行承担损失。
5月6日,阅文集团在作家大会上表示:“作家的电子阅读收入净收入是指扣除渠道费和运营费用后,并非财务净利润的概念。净收入高于净收入。利润。即使成本核算后的净收入为负数,您也要自行承担风险。”
签署阅文的作者文文(化名)说:“之前的阅文合同太过分了,但在过去,这些限制都隐藏在合同的暗处。现在直接说清楚了,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留给我们。”
签订阅读合同的作者刘文(化名)告诉澎湃新闻,“五五破”针对的是新的文本阅读合同,新合同引发了对完全免费阅读的担忧,所以这取决于我们网络作家这样做。发起了示威游行。笔者这次的反抗,其实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基于大神网的写手。上诉的重点是保护他们的知识产权和版权。第二种人,呼吁的重点是:让更多的作家离开阅读群。第三类人,诉求是离开网络文学,开始研究新媒体短篇小说,希望更多的人也这样做。”
律师建议:如果
对合同条款不满意,可以协商或拒绝签收
那么,上述争议条款本身是否合法?
北京智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柱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上述条款并非侵犯作者权利,因为签订合同需要双方同意。如果作者对这些条款不满意,您可以与中国阅文集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作者可以拒绝签订合同。”
他进一步指出:“只是在实际过程中,由于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市场的影响力比较大,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笔者在签约时的筹码相对较少。很难有在谈判中处于支配地位,所以这是市场因素造成的。
虽然这些条款在作者看来可能不合理,但这些协议本身并不违法,因为作者有权接受与否。
”
5月3日,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著名作家唐家三在微博上发表看法,称自己只是一个软弱的青年作家,遭受了很多损失,因此痛恨签订霸王条款的合同。 . 他对作者提出建议:“我们是作者,不是专业律师,所以在签一些重要的合同时,请找专业的人帮忙。能签就必须签,不能接受条款,你一定要遵守。要讲道理。无论是哪种合作,合作方最初的合同一定是对他们最有利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减少对方的优惠条件,增加有利的部分给我们自己。”
面对网络作者的诉求,阅文集团也纷纷响应。
在5月6日举行的作家大会上,阅文集团承诺:“过去几年合同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点应该而且必须修改。作家的权利应在条款中明确规定。我们希望根据作者的谈话和研究的意见对作者进行修改和优化,以保护作者的平等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雷丁的签约作者之一,不同的作者与雷丁签订了不同的合同。
刘文(化名)告诉澎湃新闻:“读书有三个基本合同,分别是:分享合同、大合同、白金合同。雷丁拥有约810万签约作者,神之白金签约总量不超过两三个。100 份。”
对此,萧景红认为:“一部原创网络文学作品,就像每一位作者一样,有千千万万的人,也有不同的方面。而且我理解,合同要么是一个作者的,要么是一个作者的。对于作品来说,可能很少在基于网络的平台上为作者团体签订合同。
既然是一对一的性质,合同文本的细节上的差异是可以理解的。”
是否可以完全免费阅读?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的阅读遭到网络文章作者的抵制,发生在管理层变动之际。4月27日,阅文集团(.HK)董事会公告,吴文辉从执行董事、联席CEO、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调任至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即日起生效。同时辞职的还有阅文集团执行董事兼联席CEO梁晓东、阅文总裁尚学松、高级副总裁林廷峰。腾讯集团副总裁、腾讯影业CEO程武被任命为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当时有一种说法,吴文辉的离职是因为内部对免费阅读策略的分歧导致管理层改组。下一次阅读将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自由阅读上。
4月30日,程武在一封公开信中强调了付费阅读的重要性。他表示:“我们将投入更多资源,打造更强大的文学内容生态。
因此,持续稳定和深化付费阅读粉丝生态系统将是我们发展和演进的基础。”
根据阅文集团5月6日公布的作家大会内容,阅文集团新任总裁侯晓南再次表达了对免费阅读的谨慎态度:“免费阅读的机制还在讨论中。付费阅读必须继续。整合做大mba论说文没写完,未来考虑免费模式,对写手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同时,需要针对付费和免费作品规划不同的内容库mba论说文没写完mba论说文没写完-阅文遭作者抵制背后:新合约是否侵权,完全免费阅读有前途吗,以匹配不同的产品渠道和相应的收入体系。当然,不管是哪一种,这些模式都是作者自己选择的。”
研究员、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首席专家、网络文学研究所副所长肖景红对“全民免费阅读”持谨慎态度。
她认为:“对于一个理想社会,按劳分配,各取所需,那么文学阅读的自由必然是自然而然的。可以说,这与整个社会文明的高度发展相匹配,自由阅读可能是终极理想的发展趋势,现阶段还处于网络文学原创培育期,让大家自由阅读其实还不成熟。
免费阅读是一种有限的补充方式,也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尝试。对此,我持谨慎态度。无论采用何种商业模式,都不应以损害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为代价。”
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著名作家唐家三在微博上表示,付费阅读是为了养活作者。如果所有作品都可以免费阅读,这是长城的自我毁灭行为。
他说:“关于免费阅读,我几年前说过,当一些优秀的作者,付费阅读不再是他们的主要方向时,他们可以依靠免费来增加自己作品的影响力,从而更好地开展自己的作品。 . 衍生以取得更大的影响。我从来没有说过所有的作品都应该免费制作。”
唐家三老爷子直言:“如今,许多作家齐心协力,
尤其是阅读文章的作者担心改成免费,我个人认为不太可能。
”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