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依据-博士毕业不以论文为唯一依据
博士毕业不单靠论文
光明日报记者 邓辉
4月22日,清华大学公布了新修订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前,按照学校规定,博士生只有符合学校的学术论文要求和所在学科的学位才能考虑授予学位。新规定鼓励博士生学术水平评价以论文为主,学术创新多元化,学术论文不再是唯一。基础,鼓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交叉性研究。此外,各学科对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依据,
提高学术评价,鼓励原创性研究
清华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教育科技评价体系改革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依据-博士毕业不以论文为唯一依据,克服“五味”倾向。原《条例》要求博士生达到本校学术论文发表要求,本学科方可考取学位。因此,它们被列入了第一批需要修改的文件,以完善清华大学的学术评价体系。修订后的《条例》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学术创新成果符合本学科要求的考研论文,方可申请学位”。一方面,鼓励根据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和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对博士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价。以学术论文为唯一依据,鼓励博士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各学科对学术创新成果提出了要求,不再在校级层面制定统一要求,尊重学科的特点和差异。
突破学科界限,促进交叉创新
近年来,清华大学加快推进博士生交叉培养。不仅支持基于师生学术兴趣的跨学科交叉培养,还着力建设一批交叉学科博士点。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交叉学科博士生培养要求。该类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可以突破现有学科培养计划的框架。在学位课程基本符合专业学科(申请学位的学科)培养计划的前提下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依据, ),根据需要选修其他学科的选修课和培训环节”。
新《条例》鼓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必修或选修的博士生教学实习环节(如助教等),通过学习提高博士生未来从事大学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学业期间实践;同时支持博士生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个人兴趣选择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培养跨学科的创新思维和技能,如参与学校的研究生学术和专业发展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过程考核,严格分流退出
近年来,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已成为高校的一项重点任务。此前,清华大学各学科系在博士资格考试、选题报告、期中检查、期末学术报告等培养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上,都进行了自己独特的探索和实践。新《条例》要求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资格考试、选题报告等培训环节的实施细则、考核要求、分流和退学制度”,推动质量控制要求细化和规范化,利用客观刚性 严格执行博士生分流和退学的基础。
据悉,新《条例》将用于指导清华大学各学科博士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新培养计划将从2019级博士生开始实施。为配合新《条例》的实施,清华大学已启动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特别是对各学科博士生学术创新成果的要求。配套文件预计从2019级博士生起同步实施。
《光明日报》(2019年4月24日第08版)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