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2023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华东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500人,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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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学生人数
2022年考研论文,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生500余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公布的规模为准。其中,各学院招收(即以申请类别为导向)攻读博士生的在职人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招收博士生总数的5%。
2022年,我校将招收“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学”、“电子信息”四个专业学位点工程博士学位。具体申请信息将另行公告。
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指导教师等招生信息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名单(网址:)。
二、 报名方式
2022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直接博士、硕士、博士。和一般招生。
其中,普招是指对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优秀应聘者,从中选拔博士生的招收方式;我校2022年博士生一般招收办法为:“申请-评估”制,具体规则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查看学院相关链接。
三、学制和学制
我校的学历和博士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模式培养,即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校学习。博士生学制3-4年,学制不超过6年;硕士、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5年,不超过8年。工学博士学位及修读年限另行公布。
四、 申请条件
以普通招生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应聘者学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硕士学位者(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颁发的证书)。
2. 硕士应届毕业生(最迟入刊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
3.具有同等学力者。
报考我校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取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招收博士生之日),并取得与硕士学位毕业生同等学术能力者;
(2) 经考核聘用为高级职称;
(三)近两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或同类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前2名)和应用科目。相关技术奖项;
(四)受单位委托培训(即针对申请类别);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在职博士生(申请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2位考试专业相关的资深专家推荐。
(六)本校教职工申请前须经学院(系)和人事处批准。《华东理工大学教职工上岗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提交“职位博士候选人”。保留。
(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条件(考生可参考学院相关链接)。
硕士、博士结合方式申请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一)、(三)、(五))上述规定外,招生对象应为招生单位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具有成绩优秀2022-2023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并有学术研究 兴趣浓厚、创新精神强、科研能力强的研究生。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是:
除满足上述(一)、(三)、(五)))要求外,招生对象还必须是取得学业免修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五、入学
普通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各学院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结合学院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招生类别:非定向和定向。
(1)非定向博士生:应聘者必须将人事档案、薪资关系等转至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博士生:考生在定向单位保存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关系等。定向单位须与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协议。毕业后,应聘者必须按约定录用。招生类别定向的博士生(除对口支持和青年骨干计划外)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三、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招收博士生在职人员(即针对申请类别)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招收博士生总数的5%。考生报考时应选择自己的报考类别,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申请人的申请类别为录取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报考人员必须征得指定培训单位或定向培训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指定培训单位或定向单位不得调动,因报名问题引起的争议重新报名,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二)在报考、报考、审查过程中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2022-2023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取消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申请资格,被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以硕士-博士连续读的方式录取:
硕士、博士联合学习是指选拔学术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分为硕士入学选拔和期中考核选拔。具体实施办法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招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82号)。
直接攻击入场:
直接博士 是指从符合条件的专业中选拔具有学术豁免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实施办法请参见《华东理工大学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直招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82号)。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研究生招生办及各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招生指南、招生目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候选人的监督。
2.申诉渠道: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邮箱:。
七、学生身份、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学籍、学费及奖学金政策,考生可参考我院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1.《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2017〕34号(2017年7月修订))
2.《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资助设置方案及实施细则》(校研[2021]21号)
搜索网站:
八、其他
1.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2022年普通高考科目不指定参考书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史试题.
2、考生不得伪造相关证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不能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籍,会造成后续问题,考生自行解决。
4、本手册如有不符合教育部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求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5、如遇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及程序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进行调整。请务必留意我校相关通知。
单位代码:
联系部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邮编:)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