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mba报名学校-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教育招生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章程。 2020 年的高校。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合肥mba报名学校-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简称合工大学;英文译名为of,英文缩写为HFUT。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普通本科院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共建大学。信息技术与安徽省。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采用“合肥工业大学”(国家标准代码)和“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两个名称(国家标准代码)。他们有单独的入场代码。填写志愿者时,应分别填写,占两所高校。毕业后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证书类型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本科校址分为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合肥校区-翡翠湖校区地址:193号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485号;宣城校区地址:安徽省宣市宣州区宣化路301号。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包括普通招生、文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陆新疆西藏高中班、国家专项、专科院校)的考生。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设校长任主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校长任副主任。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听取学校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临的问题,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建议;审议批准招生来源计划的原则;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办公室是学校的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人才培养、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等实际,综合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等因素。 、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扶持政策,确定源头规划的原则和原则。该办法最终按省确定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分省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2020年,学校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8200人,其中合肥校区5700人,宣城校区2500人。
第九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省生源质量控制,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使用预留方案时合肥mba报名学校,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个别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不能完成的,将征集志愿者。如果招募志愿者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学生质量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入学评估与考试
第十一条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我校专项考试的一级运动员、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单项招生和文化课除外)。管理已达到及格线并已被预先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高等学校专项规划和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艺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合肥校区和宣城校区在省(市、自治区)有招生计划22-23,招生机构代码独立。考生在填写志愿时应单独填写。单独录取。两个校区之间不能转专业。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班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招生时,将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模拟备案情况,适当调整轮班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承认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奖金政策(不按省规划的招生类型除外)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地方政策。教育部相关政策奖励学校不予承认。但是,如果同一考生同时满足多项加分,则只取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符合学校备案要求的,学校认可各省备案规则。专业录取和分配按照成绩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不设置专业水平差异。在档案中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考虑相关科目中得分高的人。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的相对顺序: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按照文科和历史考生的顺序进行比较;对于综合改革的省份,2020年我校提前公布的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类)选课范围执行。在同等条件下,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情况,适当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江苏省报考考生按照成绩先排序的办法,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所选学科学科成绩要求为“双B”及以上,不加分。成绩相同的学生将与他们的物理(科学)或历史(文科)科目成绩进行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成绩相同者按数学、汉语、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内1:1,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试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报送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浙江省、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省市考生按各省市有关规定报送材料;同档次的考生按各省市同档次的有关规定进行安排。
第十九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取得2020年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资格,无色盲、色弱者,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执行生源省份的规定和录取办法;如果省内没有明确规定,学校将以综合成绩(省统考专业总分/省统考专业满分×600+文化分/文化满分×400)最好录取 综合成绩 同时,省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条 经学校考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认证的考生,按照校统一安排填报志愿。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民族预科生项目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执行;港澳台侨招生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内陆西藏班和新疆班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开展。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地区特殊困难学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肥mba报名学校,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和印尼语专业限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
第二十三条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广告学等专业要求具有美术基础,不增考。其中,建筑与城乡规划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四条往届生和应届生一律平等录取。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二十五条按专业分类招收的学生,在招收时不分专业。入学一年后,根据专业志愿者、第一年学业成绩及相关学校规定,在专业类别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六条 学校创新实验班旨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学术精英和行业领军人物。招生专业为学校一流的国家级专业。新生选拔将在入学后两个月内进行。原专业转入创新实验班相关专业。
第二十七条 经济贸易(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列入招生计划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招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批量录取控制分数或特殊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本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八条学校与白俄罗斯工业大学开展2+2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设在宣城校区,分别为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先进车辆)、机械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只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进入学校后,我主修俄语作为外语。
第二十九条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被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三十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提出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加学校各类本科招生培训、宣传、招生工作。未通过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电子文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通过电话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或学校招生办公室查询录取结果,或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件进行身份验证。开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录取条件或经复试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报告学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
第三十四条学校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基层就业补偿等多种形式的资助。同时,学校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个家庭经济困难且申请的学生都能获得不同类型的资助,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合肥工业大学将按照学生每学年的实际学分和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并在每学年注册前按学年标准预收学费。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金额为准。住宿费为四人间1200元/出生·年,六人间800元/出生·年。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