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浜大小黑板 • 重磅!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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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申请上海政法大学2021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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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同学们:
上海政法学院创建于1984年,先后经历了上海市法律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学院、上海大学法学院的办学阶段。1993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大学为独立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学校移交上海市教委管理,由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司法局共同组建。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宗旨,秉承“拼搏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以走“培育特殊需要、特色强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着力培育德育法治。兼职、全面发展、具有广泛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科体系协调发展,重点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汉语言文学、
学校设有法学院(调解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丝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警察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语言文化、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二级学院,拥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3个,法学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社会工作硕士4个专业硕士学位。新闻与传播硕士点。学校25名教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先后与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民族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国立法律大学。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大连海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国立法学院。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大连海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国立民族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国立法学院。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学校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收博士后。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培养渠道。先后与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合作开展研究生培养项目。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引领发展,形成了一批特色学科(方向),部分学科在上海市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学校法学学科为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原学科。2017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价为B-。2019年法学学科软学科排名前17%,拥有法学博士学位的高校有19所以上。2020年5月,我校在全国33所政法大学中脱颖而出,在软科学“2020中国政法大学排行榜”中名列第四。
学校积极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大学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此后,2014年、2015年、2018年,习主席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多次强调,中国要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协助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2017年,“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培训、智库、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受部委委托,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对外培训任务。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先后被批准为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中国筹备处成员司法部的国家。,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现有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近50%,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近1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师资格。一批优秀教师,包括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东方学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浦江人才、曙光学者。
学校坚持建设生态优美、和谐文明的校园。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1000余亩,素有“佘山北麓花园之都”之称。学校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设施,包括35个专业实验室和实训室,近200个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其中法学教育实习基地是全国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2011年和2015年,学校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连续八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获得“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
01
培训目标
培养对祖国的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国家法治建设和为人民服务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具有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能力的高层次学术人才,以及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人才。
02
招聘计划、招聘专业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350人。具体招生人数见下表。法学硕士考生在线报名时需选择培养方向,参加我校复试时可再次明确。
2021年招生计划表
录取类型
招生科目
招生专业
拟招收学生人数
学位
研究生
法律
法律理论
10
宪法与行政法
20
刑法
35
民商法
30
诉讼法
20
经济法
1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10
国际法
20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10
法律和经济学
6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础
5
马克思主义史
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
思想政治教育
6
新闻学
新闻学
13
沟通
程度
研究生
法学硕士
法律(法律)
70
法律(非法科学)
25
国际商务硕士
16
社会工作硕士
2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
全部的
350
以上所列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并非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发布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总人数和各专业人数。
03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4.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期获得国家承认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高等学校) )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即将毕业的本科生可参加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
(2)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位的人。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同等学历报考: A. 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毕业后2年(毕业至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B. 具有国家承认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必须具备: A.通过CET-4考试(425分以上);B. 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学士论文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C. 不允许跨专业申请;
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证明。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具有相同学术能力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需额外修读所申请专业的两门本科主修课程。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
5.附加说明:
(1)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取得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2)已取得相应外(境)学(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3)选择报考“定向”考试类别的全日制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考试,报考前须取得所在院校的书面同意,且复试时向我校提交院校的书面同意书,此类考生的申请类别应填写“”,如填错,不予录取。
(二)部分专业申请特殊条件
1. 申请法学专业学位(非法学)的考生必须曾在高校就读于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大专以上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申请)。
2.申请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在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前必须有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只有法学专业【代码0301】)应届毕业生,大专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均可申请)。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的申请要求,确认完全满足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04
注册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如未按相关通知公告报名、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等,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后果自负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不接受免试生,只接受统一考生。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逾期不再补申请,报名信息不可修改。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在线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随时在线查询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还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学历(学籍)信息。国外学历应及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测试现场进行验证。国外学历应及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给测试现场进行验证。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教育网:。
3.考点选择:本科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所在省(市)报考,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省(市)。考生必须到报名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选定的报名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以考生选择的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每学期需报到)、网上报名号等材料考试中心要求。与工作人员核对。
3.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4.所有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入场券》可在线下载打印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应使用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研招生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入场券》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面。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备注
1. 考生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元的一个专业。
2.工作单位位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少数民族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 .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注明“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
3.在职人员报考时,无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考试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考生因上述问题无法被录取,我校概不负责。
4.我校重要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办公室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商政艳照)补充短信提醒,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除在考试期间))。
05
考试(初试、调整、复试)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步测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好的《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2.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研究生招生部门指定的考场。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师、硕士联考商务课程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我校独立命题科目的命题范围见附件1。
(二)调整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符合调整要求的2022-2023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可通过教育部招聘网调整系统申请调整。
调整分为校内转学和校外转学。校内转学是指原报考我校且符合校内转学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转其他专业。校外转包括原申请外校且符合我校要求接受校外转申请转我校的考生和原申请我校但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我校申请转学。申请校内和校外转学,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服务系统填写转学申请。
具体调整要求以教育部初试后发布的现行录取通知书规定为准。
(三)重新测试
复试的具体要求请参见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上海政法大学。
3.复试基本要求和分数线:学校根据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确定复试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教育部结合今年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
4.复试比例:我校实行差别化复试,拟录取考生与复试考生的比例为1:1.2以上。
5.报考同等学历的考生(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和在线教育考生报考时复试时,需补考两门本科主修课(笔试),补考科目将在复试前另行通知。申请法律专业学位(非法律科学)的上述类别的候选人将不接受测试。
(四) 考试风格和纪律
考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作弊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违反全国教育考试成绩处理办法》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同时2022-2023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对于在校学生,其所在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被学校开除;对在职候选人,有关部门将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处分或政治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对于初试或复试作弊的考生,我校还将给予以下处理:
将考生的相关信息及《考试违纪决定书》发送至考生所在学习单位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将其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考研论文,作为今后学习、就业或调动工作的重要参考;次年起,连续3年禁止我校各类研究生报考。
06
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学生证、考生资格等原始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查。
我校暂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考试结合起来。参加复查的考生必须到指定的二级甲级以上(含二级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等,一经发现,将予以记录在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可能取消录取或录取资格。
07
入场
按照“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核,上海市研究生招生办审核,教育部批准。
作弊者,无论何时作弊,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资格。
08
学习、就业
在学习方式上,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就业方式,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聘用。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不得转入我校。他们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与学校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毕业后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就业硕士生在读期间,因定向单位变更、取消、合并等原因,毕业后无法录取的情况,由学生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行创业解决,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注册后无法更改。复试后根据报名信息录取。
09
学制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学术学位为三年制研究生学习,法律(法学)、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为两年制研究生学习,法学(非法)专业学位为三年制硕士学位学习.
10
学费、奖学金和学生贷款
(一)学费
我校2021级学位硕士生学费在学制内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如下:
职称
学费(每名学生/年)
学制(年)
法律(法律)
元
2
法律(非法科学)
元
3
国际商务硕士
元
2
社会工作硕士
元
2
新闻与传播硕士
元
2
其他教育费用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学金
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022-2023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浜大小黑板 • 重磅!上海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不适用于定向研究生)等制度。并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经费逐年增加。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0.6万元/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率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评估结果进行评定。资助标准为每人2万元,具体额度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3.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为:5%、10%、40%,资助标准为:1.2 10,000元/年,0.8万元/年,0.4万元/年;专业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
4.研究生新生学术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根据当年入学考试和复试总成绩,录取后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术奖学金的成绩. 学术研究生新生学术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为:5%、10%、40%,奖学金标准为:0.6万元/年, 0.4万元/年,0.2万元/年;专业研究生新生学术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3万元/年,0.@ >2万元/年,0.1万元/年。
5.海外交流资助:我校还为研究生提供了很多海外交流和留学的机会,并根据不同的项目提供相应的资助。
(三)学生贷款
学校制定和完善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为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办理校园贷款和生源贷款。具体流程请参考学生事务部网站“救助工作”相关内容。
11
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结束,符合我校研究生要求的,可获得毕业证书。
12
信息发布及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上海政法大学研究生办公室”主页(网址:),官方微信公众号为“尚正科研招聘”( )。
(二)相关资料分发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等通知将在研究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不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部寄出。
(三)禁止研究生补习班
学校严禁在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在校生)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招生辅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备考和出版研究生指导书籍和指导材料。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招生政策调整
如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出台新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告。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