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网址:
3.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向报考点提供相关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务必填写本人使用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报名办法同上。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已被接收的推免生)应按照网上报名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2021-2022 全国mpacc院校学费,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
网上确认时间:届时以我校官网发布的《202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工作通知》为准,请选择东北农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七、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2021年12月27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考场安排:
我校考点的具体考场安排以考前一天我校官网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东北农业大学考点考前公告(考场查询公告)》为准!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参加复试需达到我校发布的可进入复试的最低初试分数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含加试)科目参见附件1。
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请参看《东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届时将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8000元/年,学制3年;
(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9000元/年,学制2年;
其中: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资源利用)、风景园林、兽医、机械、能源动力(清洁能源技术)、工业工程与管理、农业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农村发展、法律(非法学)、电气工程、艺术、学制为3年。
其中:工商管理(MBA)每生元/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每生6000元/年,学制3年。
其中:工商管理(MBA)每生元/年;会计每生/年;公共管理(MPA)每生元/年。
十一、奖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发放范围:我校在籍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发放标准:每生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2021-2022 全国mpacc院校学费,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录取当年)申请及评定。
发放标准:每生元/年。
(三)东北农业大学学业奖助学金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录取当年)申请及评定。
1.学业奖学金
(1)新生
本硕博连读(含硕博连读)获学业奖学金元;
普通推免生获学业奖学金元;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前50%的获学业奖学金8000元。
(2)二、三年级
按硕士生总数30%,8000元/生。
2.学业助学金
(1)新生
一志愿录取且录取成绩排名在后50%的获学业助学金4000元;
调剂生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5000元。
(2)二、三年级
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学业助学金,学业助学金分甲乙丙三等,资助比例分别占硕士生总数的20%、20%、30%,资助金额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东北农业大学“助研”津贴
发放范围: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已注册的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由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主要由导师科研经费提供。
发放标准:硕士每生150元/月。
(五)社会奖学金
具体以当年文件执行。
(六)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按照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本简章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