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费报销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教职工国内培训进修规定》(培正人字〔2011〕18号),2017年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学费报销将于10月中旬进行,现就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所取得学位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销当年的10月份已满一年(即2016年10月31日之前),并且进修的入学日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须在入职日期之后。
二、提交报销材料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 逾期的将延后至2018年10月办理。
三、提交报销材料地点: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B层办公室)
四、报销办法:
(一)第一次报销者需到教师发展中心填写报销审核登记表和报销明细表2021-2022 在职研究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并提供如下资料(请用回形针夹好):
1.学费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2021-2022 在职研究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原件请粘贴在财务报销的《票据粘贴单》上并签名;复印件尽量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学历及学位的鉴定证明复印件(原件于审查后退回)。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于审查后退回)。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必须提供)。
(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报销者只需到教师发展中心办理报销签名手续即可。
本通知可在人事处网页的“综合通知”栏下载。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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