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mba学费2022-华南理工大学2023级博士 招生指南和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方式及计划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招收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工程和水利等五个领域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的博士生。我校采用公开招生、本科直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三种招生方式。其中,博士生公开招生均通过申请考核系统遴选。本科直博、硕博结合、申请考核体系分批招生。已完成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
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目录》。目录所列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包括每种招生方式的计划数(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校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为准。
2.学习方法和年限
我校博士生的学习模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直接本科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的学习期限是规定的学制加上3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情况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正确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心健康符合华南理工大学考研要求。
3. 申请学科(领域)的两位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二)通过报考系统报考的考生,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学院(系)公布的报考系统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认可学位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在申请考试时完成所有硕士课程并提供成绩单。在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攻读海外学位的,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境)字》。) 外国学位证书。
2.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取得海外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海外)学位证书》。非学历硕士研究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位证明报告,否则按同等学历要求报考。
3、具有相同学历的人员只能申请攻读学位的博士生,并且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录取当年录取之日止)。
(2)已完成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须有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来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国外学术期刊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发表5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学术和科技奖励1项以上;或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项目。
(三)申请本科直接博士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取得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具有博士培养潜力学生。
(四)申请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生,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培养博士生的潜质.
4. 招生流程
2022年10月,根据免考研究生优秀应届毕业生的报到、复试、录取情况,完成本科直接博士招生工作。申请评估系统的录取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报考时选择意向导师。申请前应与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导师不会作为导师最终录取的依据。所有申请者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申请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5日,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生的录取或录取资格。
(2) 在线确认
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0日期间,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按照报名指南按照报名时间分批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进行确认注册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
未通过学术审查结论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否则其考试资格将失效。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缴纳报名费。
(三)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按申请须知寄(送)至所申请的各学院(系)。EMS),申请材料是否已收到,可在材料寄出(送达)一周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查询。
(四)申请材料审核
一、申请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招生学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2. 材料审查
各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从学业成绩、学术研究成果、参与各类研究实践、硕士论文、获奖情况、研究计划等方面进行评分。各学院(系)根据考生申请材料的评价结果,选择最优秀的考生进入综合评价名单。
(五)综合评价(复试)
综合评价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申请考核制度实施细则及各学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核时间由招生学院(系)确定(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
具有同等学术能力的考生,在综合考核阶段,需额外参加学院(系)组织的两门硕士级专业基础课程的考试。不及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招生就业办法
(一)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学习能力、学业素质等情况,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我校对博士生实行复试录取(含调整)办法复试前公布。经过综合评估,对导师和候选人进行双向遴选,并在计划范围内选择最优秀的候选人,确定录取候选人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分数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的资格审查结论、材料审查、复试成绩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在招生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仅在本学年有效。
(二)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发布的最终方案,微调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中注明,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的导师仅通过“对接支持专项”被广西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教师录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博士点”招生专业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招生计划和招生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各类国家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教育部发布的实际招生计划数量,择优录取。
(3)博士生招生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组织关系、档案转至学校,全日制学习,并参加学校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员工须在录取通知书发出前提供原就业单位。离职证明材料)。毕业时,研究生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
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档案、人事、户籍、薪酬关系不转入我校,不参与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毕业后将返回单位就业。
(四)除招生项目目录特别注明外,我校各学院(系)定向就业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院系)招生人数的10%。即招收工学博士学位的考生一般不超过5%)。凡是有学位博士生定向就业的导师,将不再招收此类学生。定向就业工程学位博士研究生录取我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50%。国家特殊招生计划不受上述限制。
六、报名时间
2023年9月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
7. 学费和奖学金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人民币/年,定向就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人民币/年(国家专项计划以协议为准)。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设立了“校长奖学金”、“助研奖学金”和“助教奖学金”。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八、违规处理
考生必须保证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交虚假信息材料、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处理。
九、信息披露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
(二)学校相关部门对各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进行全程监督。招生过程中发生争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对上诉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提出上诉。博士生招生过程中如有异议,应在招生年度内通过协商或信访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录取。
十、其他事项
(一)招生学院(系)制定申请考核制度,经学校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
(二)学校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生等各类国家特殊项目及其他特殊招生方式另行公布。
(三)在校应届生或定向就业应届毕业生,尚在合同服务期内的在职应聘者,报考前应征得原定向就业(服务)单位同意。 .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名考试发生争议无法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应如实选择申请和录取类别,不得作弊,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4)各类申请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只需提供复印件即可,所有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以上学籍。
(六)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最终方案和学院(系)计划完成情况,部分学院(系)将于2023年4月左右开始第二次招生。
(七)港澳台招生程序另行公布。
(八)如上级部门在本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本手册由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点目录
附件2: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部门申请考核制度实施细则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申请指南.pdf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专家推荐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