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非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贸大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民[2005]11号),办公厅教育部关于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按照《方案的通知》(交民厅[2021]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继续2022年招收“少数民族高水平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重点计划”)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政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第七届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德以人为本,夯实基础。以中华民族自觉为主线,围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水平,更好地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招生工作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分开交叉、择优录取”的方针。
二、招生计划
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研究生各专业均接受申请(申请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培养单位须配合“202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报名表同,请填写报考时请慎重)。
2. 202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4人(省部级计划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3、录取的汉族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10%。
4.重点项目招生专业和学位类型以应用型专业为主,招生比例不低于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招生
1.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少数民族学生及在上述地区工作3年以上仍在工作的汉族考生有在注册的时候。
2. 出生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一县两区)的少数民族候选人西部政策)和其他6个省和边境县(市)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候选人。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登记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人选。
3.承担西藏、新疆班级教学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5年以上的“非藏族学生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四、 申请条件
参加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统一招聘考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2021-2022,通过政治考试,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2022-2023非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贸大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返回目标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研究生被送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送回当地就业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未就业的,送回省级研究生就业部门。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目标省份研究生就业主管部门。对于未履行入职协议的研究生,将酌情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
3.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历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士学位者;
3)已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
各专业的申请要求,请参见相关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指南。
4. 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体检要求。(我校暂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相结合2022-2023非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考试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第3号),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通知》教育部关于取消普通高校在校生乙肝检测的通知"
五、报名与考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全国招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25日,每天9:00-22:00。
注册网址:或。
考生请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和网上公告,认真填写和核实报名信息。报名时需在专项计划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申请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网上报送前,下载《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报名表》(见附件),按照高教厅或教育厅公民教育厅规定报批并领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源查码等,参与网上报名。未经上述单位批准的考生,不得报考。
六、入学
1. 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质量,不超支。我校将根据生源分布、生源质量和省计划,择优录取。
2. 不接受未注册此计划的候选人。该计划的候选人不能被转移到该计划之外。
所有被录取候选人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
七、学制和学费
录取的硕士生学制和学制与其他一般招生计划一致。学生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国家和招生单位的有关规定缴纳,补助政策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参考书目及相关注意事项见研究生院主页()。
考生报考前必须查看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合理选择学校和专业。我校全日制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见各专业学位招生指南。
八、其他
1.对于报名、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作弊的考生,有关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录取考生,经核实后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者取消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被录取的在职候选人将不会转入他们的账户。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移交录取单位。在职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指定单位保存。
3.骨干计划毕业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返回目标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被送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送回当地就业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毕业、离校时未就业的,送回省级研究生就业部门。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目标省份研究生就业主管部门。对于未履行入职协议的研究生,将酌情记录在个人信用档案中。
4.未经生源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期间不得申请博士研究生。学期和服务期;单位同意,骨干项目硕士生可在学习期间和服务期内申请骨干项目博士生2022-2023非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并签订骨干项目博士定向协议,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九、报名表退回事宜
请考生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填妥的《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候选人报名表》寄至我校科研招聘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汇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研究与招聘办公室
邮政编码:。
致:孙老师
电话: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本章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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