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华师大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学费-[ 受权发布]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暂行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219号)[2013]220号)等上级文件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孝[2012]) 1)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费
从2014级新生开始,在中国农业大学就读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缴纳学费。现阶段全日制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硕士生8000元/年,博士生人民币/年;一年级直接博士生按照硕士标准,博士生二年级及以后的成绩,进入博士阶段。连续研究生按博士标准实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
二、国家奖学金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覆盖所有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硕士研究生)。保险学士、项目管理硕士等)。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元2022-2023华师大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学费-[ 受权发布]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按月支付。一年级直接博士生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直属博士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和进入博士生阶段的连续硕士、博士生按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研究生因出国、生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暂停发放国家研究生助学金2022-2023华师大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待学生复学后发放.
三、学校资助
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2022-2023华师大心理学在职研究生学费,学校将资助非按时全日制研究生(不含MBA、MP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项目管理硕士等),以及学校根据学位类型按比例设置不同级别的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位研究生:
一流学校的资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年人民币元。资助对象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生、二年级及以上直属博士生、继续攻读博士生阶段的硕士、博士生。
二等学校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资助对象为建议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直接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获得学术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生。
三等学校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未领取上述学校助学金的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流学校的资助标准为每学生每年人民币元。资助对象为已入选博士研究生并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生。
二等学校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建议免试录取的硕士一年级学生;获得学术奖学金的二年级硕士生。
三等学校补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未领取上述学校助学金的研究生。
四、学术奖学金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设立研究生学术奖学金22-23,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并按比例分等级评定。参与范围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该奖项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等学术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30%。
二等学术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硕士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现阶段,获奖比例不低于40%。
被推荐免试录取的一年级直接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直接获得硕士学位二等奖学金。
学校将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国家经费、学校财力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逐步提高学术奖学金和奖励标准的覆盖面。
五、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和硕士生,奖励数量以国家颁发的数量为准。评选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3]1号)进行。
六、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一般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出。学业成绩优异的国际学生可直接参与评价。共有博士、硕士研究生20人。奖励标准为博士生6000元,硕士生6000元。
七、 研究助理、助教和助理管理职位的津贴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赠等资金,为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提供“三助”补贴。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的就业需要,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和助理管理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应当为招收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支付研究资助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成绩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二年级及以后按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具体按照学校科研资助补助管理政策执行。学校将根据科研经费规模和国家和学校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政策,调整导师支付科研资助补贴的最低补贴标准。
八、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
积极支持和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在基层和困难边远地区工作、应征义务兵役的研究生,落实国家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通过开辟录取“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录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通过综合减免学费和特困补助等方式,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学金、专项研究项目,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培训机会等。
九、补充规定
1、本办法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其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研究生收费、助学金政策文件,以本办法为准。
2、由企业或个人出资设立的以教育基金形式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根据出资人意愿和规定条件选择,可与上述奖学金重叠发放。
3、外国留学生在我校攻读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和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