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 训练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2022-2023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掌握本学科扎实而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够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计划
《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招生计划草案(含一般招生、硕士博士结合、“申请-评估”博士研究生)学生。具体信息请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校系统
招生专业及办学制度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者;最近的硕士学位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最晚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要求。
4. 申请的学科和专业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至少有两份书面推荐,申请的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5. 我校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历的申请。
6. 现役军人申请博士研究生的条件和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在校研究生报考前必须获得所在培养单位的批准。他们是目前计划申请定向就业或特殊项目的毕业研究生,以及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工作的候选人。, 必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8.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申请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指南》。
9.专项计划候选人申请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思政核心在职博士生招生指南》和《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思政理论教师》在职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招生简章。
五、应用类别
申请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薪酬关系转至我校,完全脱产学习。毕业后,根据你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就业。
博士 定向就业学生: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在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博士生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因故不能重考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和奖学金
1.2021级学费标准
职称
学费(元/学生•学年)
学校系统
非定向学术博士生
3年
面向学术博士生
3年
教育方向专业学位型博士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年
教育方向专业学位型博士生(汉语国际教育方向)
4年
2.住宿费标准:按学校住宿费标准执行。
备注:以上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3. 奖学金和助学金:请点击这里查询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规章制度
七、如何申请
1.网上报名
一般招生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10:00至2021年1月11日22:00。
硕士、博士继续攻读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0:00至2020年11月18日22:00。
“申请-评估”系统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10:00至11月18日22:00。
注册网址:
请上传博士电子版。申请材料作为申请系统中的附件:
①本科、硕士期间学历及学位证书(外(外)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证书)。
②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硕士论文摘要(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由在读硕士研究生提供)。
④拟定的研究计划。
⑤参与科学研究、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等资料。
2. 报名考试费支付
2021 博士 报名考试费:120元。
网上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可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三日内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初审通过后2022-2023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点击“网上缴费”,按照系统指引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后5天)。2021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实行自愿缴纳,报名费一经缴纳,报名费不予退还。请在支付费用前仔细考虑并做出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通过初审,缴纳博士注册考试费,打印《报名表》的考生,方可参加2021年博士入学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博士注册,不得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1、 复试阶段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查看招生简章中的申请条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且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2.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指南》。
3.发送(发送)申请材料
(1) 材料交(发)时间:
①普通招生考生(特殊专业考生和博士生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②特殊项目考生具体要求参照《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项目在职博士生项目招生指引》和《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博士点项目招生指引》 .
③教育学博士候选人具体要求参见《2021年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指南》。
④硕士、博士生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0日前(邮戳)将申请材料按编号顺序一卷编好(邮戳)至我校招生考试办公室(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市)邮编西大街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办公室,请注明“硕士、博士联合申请材料”。在信封上。)
⑤“报考”系统考生须在2020年1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按编号编排(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
(2)考生需要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报名表(需本人签字确认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报考单位人事处意见处: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处负责人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人事部负责人在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22-23,加盖单位须与《候选人人事档案》一致。单位”填写《登记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复印件或证明。“研究生学籍管理部”公章)。
已获硕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书。单身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如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注册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查询或核实学历及资格的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新网)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留学
④政治审查表。
⑤专家推荐信两份。
至少两封该学科学科领域的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⑥ 现役军人必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第一次尝试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2021年4月13日10:00至2021年4月18日11:30登录博士注册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印在A4白纸上,考试期间不得涂改正反面。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安排
2021 年 4 月 17 日上午 08:30-11:30 外语
2021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00-17:00,商务舱一
2021 年 4 月 18 日上午 08:30-11:30 商务舱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第一个测试地点
初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每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初试卷的上交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席时间由省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试卷交卷后,不得重新进入考试,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重新测试
复试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二级招生单位组织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复试阶段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不符合资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期间参加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着、获奖等情况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时请务必携带考生。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2)初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详见《关于录取和复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2003]3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教育部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检测的通知》(教育部〔2010〕2号)。不参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入学
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对学业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等综合评价,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确保质量,并希望减少滥用”。
考生各项考试及考核结果仅对本次招生有效。
被录取的新生入学资格仅在本学年有效。
我校2021年博士生复试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十个一、违规处理
博士生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2022-2023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对于在校生,通知所在学校,学校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对在职候选人,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博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个二、其他
1. 港澳台公民报考方式及程序请参考《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
2.我校博士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提供往年试题。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