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中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关于促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
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硕士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20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解放军总参军训部,总政治部干部、政治部总后勤部、相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2022-2023,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意见》关于协同医学教育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教研[2014]2号)要求,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就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建立更加符合临床实践要求的科学有效的考试招生机制,推进“5+3”临床医学人才建设(5年临床医学本科+ 3年标准化住院医师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培训体系。推进分类考试,实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医学学位分类考试,更好地适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特点和选拔培养要求。推动科学选拔人才,根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临床医师的专业特点,改革考试内容,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增强考试实效性,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业人才上门。前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和导师作用,建立有效约束机制2022-2023中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确保选拔质量。实施医教协同,落实“5+3”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实现研究生教育与专业标准化培养的有机衔接,促进医学教育融合协调发展。确保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和加强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切实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
二、 改革措施
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试科目由招生单位根据一级学科自主设置,重点考察医学专业水平和科研创新潜力。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考试科目和分数保持不变。
(二) 改革初试内容。《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在重视基础专业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命题内容,提高了初试的专业针对性和科学性. 全面加强临床医学专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德规范等基本职业素质进行考核;进一步加强临床技能考核,重点考生的临床思维与表达能力、基本的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的能力等。促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素质考核有机结合,提高考核实效。
(三)加强复试考核。复试考核要坚持能力考核、素质考核和知识考核并重,科学设计考核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综合结合笔试、建立完善有效机制,在初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的深入考核;注重考生成绩的一致性,按照本科临床医学相关教育标准,认真评价过往学术成果,加强对考生潜在能力和素质的考核;要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中的作用,提高导师组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招生单位规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规模。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可按照相关政策转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医学学位仍然符合国家统一的复试和调整分数要求。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五) 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权责,健全统一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规范考核准入程序,强化有效约束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要求,招生单位必须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复试录取方式、复试情况等,形成规范透明的招生工作环境。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确保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组织和实施
(一)循序渐进。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2016年招生单位将首先实施独立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从2017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开始2022-2023中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2023中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
(二)精心组织。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工作。相关招生单位要与规范化培训单位密切沟通协调,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深入细致组织考试招生各环节,不断总结完善。省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改革进程的指导和监督和检查,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改革顺利实施。
教育部
2015 年 7 月 15 日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