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院-湖南高法女厅官再被举报论文抄袭:复制比率超40%
博士论文被举报抄袭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董兰的硕士论文再次被指控造假。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称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董岚的硕士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涉嫌抄袭他人论文。 , 复制比例为 42.6 %。
7月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董岚毕业的学校和湖南大学法学院获悉,该校正在调查董岚硕博士论文抄袭一事。“我校高度重视此事,但调查耗时长,过程非常繁琐复杂。本着对学生、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方式。”
官方简历显示,董岚出生于湖南省横东县,1972年10月出生,硕士和博士学位均获湖南大学授予。
1993年6月,从西南政法大学(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董岚在湖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任教。1999年9月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02年6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董兰任教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03年9月,31岁的董兰开始了常德市鼎城区副区长的工作。同时,她开始在湖南大学攻读经济学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6月,董兰任定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2007年3月任临澧县委副书记。同年12月,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年6月,董兰回到定城区,先后任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2013年任石门县委书记。
然而,任职一年多后,董岚于2014年12月再次换岗,任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次年1月任院长。在担任院长仅一年零九个月后,董岚再次出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今年6月的报道显示,董岚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但上任不久,董兰就被爆出博士论文涉嫌抄袭。
今年7月初,有网友爆料,董岚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财政法律问题研究》大量抄袭李老师的博士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湖南大学法学博士生石秋。” 此外,报道还称,李世秋的博士论文也有一半左右被抄袭。
新京报记者查询到,李世秋博士论文提交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6月7日,导师为湖南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答辩委员会主席为刘定华教授。董兰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2022-202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院,答辩日期为2007年12月13日。导师为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
也就是说,董岚的论文提交和答辩比李时秋晚了几个月2022-202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院,他们的顾问是对方答辩委员会的主席。
从论文对比来看,董澜的博士论文在研究目的上与李实秋的博士论文高度相似。
它没有引起应有的注意。因此,本文试图重点讨论这一点。问题是更集中的理论尝试。”
左边是李士秋的论文,右边是董兰的论文
李实秋博士论文的“理论目的”是:就理论研究本身而言,本文的目的是对农场公共产品供给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并尝试提出一个相对公共产品供给的完整分析框架。. 目前关于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研究文献很多,但主要集中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缺乏相对宏观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然而,现有的一些宏观理论研究主要利用公共产品的一般理论进行演绎研究,缺乏对农村公共产品特性的关注。在法律领域,它还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所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董岚的论文中,类似的情节出现在多处。
2007年12月16日,董岚在学位论文的原声明上签字,称“所提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研究的研究成果。除本文特别标注的内容外,本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发表或书面作品。对本文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已在文章中明确标注。本人完全知悉该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今年7月3日晚,湖南大学宣布,“针对网络对我校毕业生董、李博士论文的质疑,我校成立了专门工作组,正在开展调查核实。”
湖南大学调查结果暂无消息,董兰的硕士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再次被报道。本文涉嫌抄袭冯思全1998年发表的《我对大力发展货币市场的看法》和2001年10月29日华商报的文章《揭秘:通往黑洞的道路》。
董岚硕士论文于2002年4月28日提交,导师也是刘定华。
新京报记者发现,董澜的硕士论文处于《票据市场与货币市场发展密不可分的基本状况》,大部分内容与冯思全论文的第一部分相同。此外2022-2023湖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院-湖南高法女厅官再被举报论文抄袭:复制比率超40%,《揭开秘密:通往黑洞之路》一文被大量使用。
左边是冯思全的论文,右边是董兰的论文
7月9日,新京报记者也多次致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信息网办公室,但无人接听。湖南省纪委监委派驻该院纪检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纪检组领导正在外地巡逻,目前不了解此事。
董兰简历
董兰,女,汉族2022-2023,湖南省横东县人,1972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93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09-1993.06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6-1999.09 湖南省政法管理学院教师
1999.09-2002.06 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经济学硕士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2.06-2003.09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2003.09-2006.06 湖南省常德市定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2003.09-2007.12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6.06-2007.03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常委、纪委书记
2007.03-2009.06 湖南常德市临澧县委副书记
2009.06-2009.08 湖南省常德市丁城区区委副书记
2009.08-2010.01 湖南省常德市丁城区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2010.01-2013.03 湖南省常德市丁城区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3.03-2014.12 湖南常德市石门县委书记
2014.12-2015.01 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法官
2015.01-2016.10 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10-湖南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6月报道显示,他曾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