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论文查重要求-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最新查重答辩要求及合格标准
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20日对学位授予情况进行一般性审查。 135)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纸张复印比例测试
(一)今年受疫情影响,复试比例暂时不是研究生论文进入审稿环节的必要条件,但复试前必须通过复试。论文答辩可在5月30日前完成考试,考试成绩由学院分批报送,再确定研究生答辩安排。
(二)学位论文的抄写率测试分为答辩前测试和答辩后测试。测试结果为论文正文部分(包括引言)的“正文复制率”,不包括正文部分。文档的“文本复制比例”考研论文,包括“全文复制比例”和“部分复制比例”;纸质材料、方法、参考文献和致谢不在测试范围内。
(三)答辩前考试具体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mba论文查重要求,每篇学位论文限考一次。
如果论文的“全文复制比例”和“分段复制比例”均小于或等于20%,则可以允许抗辩;
如果“全文复制率”和“段复制率”均低于30%,且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在20%-30%之间,则要求学位申请人在回复前修改论文, 并将论文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答辩后测试;如果“全文复制率”和“段复制率”之一等于或大于30%,则要求学位申请人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并在六个月后重新申请答辩。在将论文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之前,您可以提前在学术界的官方网站上查看论文。“全文复制比例”和“片段复制比例”达到标准后即可提交,避免延误答辩。
凡有意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者,除可被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延期的论文作者外,须在答辩前向学院提交论文查重;不参加测试的人将无法回答。
(四)答辩后考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对象包括答辩前“文案比例”为20%-30%的论文,学校随机申请学位数以各学院当季所选论文数为准;随机选择比例为博士10%,硕士5%。
答辩结束后,必须将考试成绩报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全文复制率”和“段复制率”均小于或等于20%,即可授予学位;“全文复制比例”和“片段复制比例”均低于30%,其中任何一项(或多项)在20%至30%之间的,暂停授予学位,并要求申请人修改论文。经导师审核,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试达标,下一批学位授予人员一并授予学位;如果“全文复制比例”之一
(五)如果学位论文属于保密,学位申请者可以申请延期考试。申请延期考试,学位申请者和导师必须一起提交书面申请,经讨论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
获准延期测试的论文必须在保密期届满后一年内进行不当行为测试;考试不合格的,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讨论申请人的学位问题。
(六)如果学位申请人或其导师对考试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和导师可以共同提交书面申请,对考试结果进行专家评审,并提交对涉及内容的说明。学位评审后分委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论文盲评
(一)博士论文盲评
1. 所有博士论文均需参加盲审。如果盲审结果不通过,论文答辩将不被接受。
2.博士论文盲评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负责盲评材料的收集和集中提交。两批盲审报送材料按实际安排,分四批于3月3日、3月24日、4月3日、4月10日提交研究生。学位和质量管理办公室。逾期会延误盲审过程,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3.盲审材料要求
博士论文pdf电子版。论文格式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校发[2017]73号),要求隐藏作者和导师信息,删除个人信息,如致谢和结果公布。文件名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生编号_LW”(“_”为英文输入法的下划线,下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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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硕士论文盲评
1.硕士论文盲评由学院组织。各高校应在4月15日前启动学位论文盲评,对盲评结果及时、规范反馈。盲评结果于5月30日前汇总并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2.硕士论文盲审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pdf格式电子版,以“学号_姓名”命名,例如:21_张三。
三、论文答辩
(一)答辩报名。博士生应在5月10日前申请答辩,硕士生应在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答辩,并报名答辩。
(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对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科研资格审查通过后mba论文查重要求,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答辩组织,请提前安排答辩和组织答辩。答辩秘书提前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提交学院审核。答辩安排为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部备案,未备案不得答辩。研究生院将在网上公布答辩信息mba论文查重要求-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最新查重答辩要求及合格标准,原则上完成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6 月 10 日之前。
四、学位评定
(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于6月12日前召开,会议成员人数达到预期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即为有效,研究生学位奖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形成总结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会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请于6月15日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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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