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北京林业大学 林学院

由学科负责人召集本学科三位以上专家讨论决定是否可以进入正式送审阶段。在平台中由导师审核初次查重结果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若审核通过则直接进入正式送审 (预审)阶段,若审核不通过进入二次检测;⑤《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 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需签字完备,硕士研究生提交至学院,博士研 究生提交至学位办;⑥二次检测仍不符合审核通过条件的,退出当前批次, 终止申请流程。

8.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的预审工作。 仅在规定日期前通过预审的博士研究生可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否则按照延 期半年毕业处理。预审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

9.学位论文正式送审

(1)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发展中心进行送审,初评周期为35个工作日(7周,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 间开始计算)。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评将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初评 有两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 辩资格;如有一篇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经导师同意后本人须向学位办申 请,增聘两名评阅人对学位论文进行二次评审,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评审 意见为不通过者,取消本批次答辩资格。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

仅三篇评审意见均通过或五篇评审意见中通过四篇的博士研究生方可 继续学位答辩申请。二次评审周期与初评一致。

(2)各类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工作由学院负责,具体按照《北京 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和《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10.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由研究生所在的学院或学科负责安排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具体要求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或《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博士答辩专家组应包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加。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参加本人指导博士生的答辩会, 听取专家组对论文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博士生对学位论文进行 修改和完善。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

学院负责对首次担任答辩秘书的人员进行培训,答辩秘书负责在规定 时间内在系统中录入答辩时间和地点,学院负责通知研究生教育督导参加。要求在12月6日前完成答辩工作。

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在系统中核对并确认本人的学位上报信息,并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研究生上交材料清单要求将学位材料上交学院;应根据 答辩委员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 校学位会召开前上传终版论文。终版论文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 结果需经导师审核把关,通过后方可正式授予学位。

11.材料和数据上报

12月15日之前,学院应收齐研究生提交的学位材料并完成审核,召开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中上报经分委会通过的 学位授予名单;将学院学位会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 毕业答辩工作安排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查重

办理毕业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 行规定》(北林研发〔2012)15号,2018年修订)执行。申请秋季学期进 行毕业答辩的研究生要求在9月17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中提交答辩申请,未按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学期申请毕业答辩的机会。校外研究 生可通过我校VPN ()登录系统申请。

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经培养环节、成绩和费用等环节审核通过后, 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在平台中申请毕业答辩,按流程完成 后续环节。答辩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毕业答辩结果录入系统,并将答辩材料 直接上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研究生院。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材料提交说明

申请毕业及学位答辩的各类研究生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及模板,均可 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中心-学位资料

(http: / /. bj fii. e du. cn/zhfw/xzzx/x wzl/. htm 1)或综合管理平台中下 载,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使用。

2.相关费用说明

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业务费使用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19) 22号),本校在职教工攻读学位(定向北京林业大学)的论文评阅费和答 辩费自理,须在正式送审前向学校缴付论文评阅费。因学位论文需要重新 评阅、重新答辩而产生的费用,均由研究生自理。

3.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2021年秋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2021—2022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评审时间安排在2022年春季,有意参评的请提前 联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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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位论文电子版公开

为防止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求学位论 文进行公开,研究生和导师应按要求签署学位论文同意发表声明;我校研 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将于学位授予满一年后于中国知网公开;凡确实因申 请专利、报奖等情形需继续暂缓公开的,应由导师向学位办提出书面申请, 学位办视情形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5.学位论文复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2021年秋季拟授学位的研究生终版学位论 文进行复审,确保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和学院学位 评定分委员会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6.2021届毕业生图像采集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釆集,未参与图像采集 者无法正常毕业。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工作部黄老师()。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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