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22年1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2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及以后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交机械楼B505办公室。逾期报送不能参加本轮评审。

二、答辩资格审查阶段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1日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网上申请。历次已经完成答辩但尚未授予学位的同学,如果计划2022春季申请学位,也请进行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更新成果信息。(特别强调: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将不再接受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外网使用域名: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务必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

2、答辩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答辩资格审查表1份(导师签字同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1份: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其中SCI/EI论文,需提交论文全文,以及Web of /EI检索的页面,SCI论文还需提供SCI/JCR分区证明;中文A类期刊论文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

②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成果,提交《机械工程学院学术论文刊出及收录承诺书》、录用证明(原件拿来核对)、汇款凭证、论文全文复印件,学生、导师需在录用证明及小论文第一页上签字,SCI论文还需提供SCI/JCR分区证明;

③授权(公开)发明专利证明材料。

④工程实践报告(专硕)。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2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院办公室机械楼B505。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10月22日前发至邮箱,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填写本人符合申请学位所需的学术成果,填写格式参见附件。

三、论文送审

1、完成答辩资格申请且论文预审通过的同学,请于10月25日9:00至10月28日16: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完成学位论文的上传、导师审核提交工作,逾期未提交的同学本轮不予送审。

(1)10月25日上午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通过资格审查的答辩学生必须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务必仔细核对,以免影响论文的流转和评分标准的划定),待学院审核后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网址:)。

(2)10月27日下午24点前,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将论文盲审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上传版本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注:盲审论文中中英文封面、题名页、作者简介、发表的文章和学位论文数据集中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并将致谢内容删除。)

(3)10月28日上午10点前,导师对学生的论文完成审核,并提交学院。(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

(4)导师提交论文后,研究生秘书通过《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论文完成重复度检测和匿名检查。检测指标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学校并参加论文评审。

2、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若暂缓公开学位论文参评各级优秀学位论文,且事后发现学术不端,取消下一年度所在学院评优资格等。

3.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双盲评审制。专家评阅意见分为:A.同意答辩;B.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D.未达到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各学院应充分尊重评阅专家对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提出的意见。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4.论文评阅结束,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导师签字后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陈述稿

四、学位论文答辩(12月中上旬)

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学院将论文评审通过名单下达到各研究所,各所分管所长和相关导师参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做好答辩组织工作。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9月30日

2022春季毕业送审、答辩通知相关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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