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和《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是探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开题或未修够培养计划探究课程学分的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19级学术探究研究生、2019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及2020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在培养规定期限内,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各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确定。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者,经导师同意,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2021-2022 研究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相应推迟考核时间(不得超过半年),批准后方可延期,并由学院统一报研究生处备案。

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要求

(一)研究生中期考核:

1.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态度与理论水平;(2)道德品质与组织纪律;(3)社会实践与义务劳动。

2.业务学习(占70%)

考核内容包括:(1)课程学习与探究知识学习(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探究生尚要检查其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或硕士学位课程的补修情况),外语水平;(2)实验操作能力、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与效果;(3)开题报告与论文工作情况;(4)学术探究、文献阅读、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5)专业能力与科研态度。

3.身体健康状况(占10%)

考核内容包括:(1)心理素质;(2)身体状况;(3)个人卫生。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对探究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探究总结,填写《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向学院提交登记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考核形式

考核报告会由学院负责组织各学位点具体实施,研究生中期考核采用PPT汇报的形式。

(三)学院组织研究生导师和探究点对研究生考核的探究和方向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存档。

(四)学院对学位点(专业)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议,并进行1周时间的公示。

五、考核安排及材料上报

1.各学院考核前须提前1周将各学位点考核委员会组成名单及探究安排向研究生处报备,并提交“中期考核工作安排一览表”(电子版及纸制版,纸制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2.12月10日前将公示后的《塔里木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制版,纸制版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报研究生处培养管理科,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以备复查。

六、工作督查

研究生处根据学院提交的探究安排组织研究生教学督导员旁听考核会,同时将采取适当形式随机抽查学院材料归档情况。

研究生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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