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专硕研究生毕业论文-关于2021学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2022 专硕研究生毕业论文-关于2021学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1﹞175号‍

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根据我校区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2021-2022 专硕研究生毕业论文,2019级硕士研究生近期将探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应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探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关培养质量,保证学位工作正常有序。相关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工作安排原则上与本部保持同步。现比照往年时间节点初定答辩工作安排,正式的答辩时间安排将根据后续本部学位办通知来确定。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提前安排有关工作。

(二)原则上要求现场答辩。如确因留学生无法返校,需以远程网络方式开展的毕业答辩,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线上答辩需提前报批教务部。

2.全体参会委员及答辩学生均在线上,不允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3.答辩过程全程录屏留存,提交教务部备查。发言者需点开摄像头,保证音像清晰可见。

4.要求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一位所在学院的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其它工作细则要求与现场答辩相同。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一)对探究研究生进行答辩前审核

各学院和导师应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学位工作细则)对拟毕业研究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1.所修学分、课程成绩及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

2.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学术探究、工作量及论文规格;

3.硕士学位论文的探究和学术规范;

4.硕士生发表学术探究情况。各学院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探究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探究学术论文的规定()》硕士生提供的学术论文录用通知单、期刊卷刊号、版面费收据、文章原件等进行审核,并重点核查推荐免试入学的探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形成《推荐免试学生发表文章情况审核报告》。

5.各学院应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论文送审评阅和预答辩环节的质量把关工作。根据审核结果确定是否同意硕士研究生的探究申请。对未达到要求者,不准予答辩。

6.凡需延期答辩的学生应按照《学位工作细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学位工作细则》相关要求成立一个或若干个由5到7名本学科及相近学科探究组成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为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教授及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专业硕士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探究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需于答辩前一周报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各答辩委员会严格根据《学位工作细则》相关要求组织答辩,尤其应保证每一个硕士研究生有探究的答辩时间。学生答辩时所提交的每本论文后需附《开题/中检评议结果表》、《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及《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意见反馈表》的复印件,供答辩小组评审参考。

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进度,答辩秘书需在答辩结束次日内完成答辩分数、结论等相关情况的探究录入工作(哈工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探究:)。

(三)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质量评价

各学院分委员会应在答辩后两天内对所属学科探究学位论文质量做出评估,成立专家组探究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和学术探究的检查工作,并根据《学位工作细则》、《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硕士学位论文评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1-2022 专硕研究生毕业论文,在学科探究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探究研究生的学位审核工作,按时将学位审核材料报送至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毕业生应按照学院分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在校区学位分委会会前详审前完成论文修改。

三、硕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初定)

四、其他要求

(一)教务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探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巡视。请各学院及时将硕士生答辩小组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报送教务部。

(二)学位档案要求上网填报及探究打印(哈工大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探究:。各学院应持续加强答辩秘书等岗位培训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探究学位档案的审查及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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