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查询-【答辩】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安排通知

2021-2022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查询-【答辩】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评定工作安排通知

二、答辩申请办理

1、博士、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留学生硕士:请关注儿童相关安排。

2、同等学力人员:

(1)提前备妥附表1-3,于9月3日前向培养学院提交附表1-3纸质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及方式由学院自行安排、另行通知。

(2)9月1日至9月5日,申请人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全文”和“正文”(参阅“2021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点击查看)。

未经导师同意,论文提交视作无效,一律不予安排检测、送审及答辩。

(3)资格审查为附条件通过者,应按要求重新发表论文,并将论文电子版以及“封面、刊号页、全部目录、论文正文”拍照打包作为附件于9月5日前发送到,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随附表1-3一并提交学院。

注:同等学力人员答辩申请办理,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程序。审核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院安排缴费,请关注学院后续相关通知。

3、各学院最迟应于9月24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似性初复检结果、博士论文全文(匿名版PDF,文件以“学号_姓名_学院名称”命名)

三、答辩手续办理要求2021-2022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查询,请务必点击相应学位类型查看(十分重要)

1、

博士.doc

2、

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doc

3、

同等学力硕士.doc

4、

留学生硕士.doc

说明:

1、全体申请人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完成“提交答辩申请”、“提交论文信息”两步操作后,方可办理答辩手续。

博士除上述操作外,还应在系统内完成电子档案(科研成果信息)填报。

2、“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密码及儿童说明,详见“关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答辩学生填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3、申请人上传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正文”和“全文”,必须是导师认可并同意提交的论文终稿,提交截止后不可更换,请申请人务必认真检查。若因儿童文本错误导致相似性儿童不通过,或因迟交导致无法进入后续程序,责任自负。

4、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条:“因科研成果未达到要求先行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24个月内,应由其本人向培养学院提交全部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正式材料,同时提出学位授予审议申请”,两证分离博士生应在儿童期限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分委会提出学位申请并完成学位授予审议2021-2022 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往年两证分离博士毕业生申请学位,请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补齐科研发表成果信息填报提交后,在“我的报表”中导出《外经贸往年两证分离博士生学位审议申请表》,提交学院进行科研成果审核和学位申请审议。

四、答辩手续办理相关材料下载

1、博士材料下载

(1)博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

2、学术型/专业儿童硕士(含留学生)材料下载

(1)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

(2)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

3、同等学力人员材料下载

(1)附表1-3(盖单位公章)

(2)硕士论文摘要和导师意见书(备用)

(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

五、相似性检测相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及我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儿童》,学校将对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前、答辩后两次相似性检测。论文应按要求的格式提交,格式不正确不予接收:

1、格式及命名

学位申请者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全文”和“正文”,必须上传2个文档,且均为PDF格式。(非PDF格式不予接收,建议学院列入双盲重点抽检名单)

上传论文文档应以“学号_姓名_内容”命名。如“张三_正文”、“张三_全文”。同等学力人员“学号”对应资审通过“T”开头的学位编号,上传论文文档命名如“李四_正文”、“李四_全文”。

2、内容

我校自2020年7月起启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论文写作规范(2020年修订)》,请注意参照新规定制作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共分为13个部分:

命名“正文”的PDF文档仅包含第8部分“正文”;

命名“全文”的PDF文档应为论文的完整版,文中隐去作者、导师的所有信息,以XX代替。留学生“全文”请儿童在封面“作者”处标注“留学生”。

上传时务必遵循以上规则,否则视为论文不合格,影响相似性检测、双盲评审,一切责任自负!

六、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全校答辩统一安排在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具体日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相似性儿童及双盲(抽检)儿童通过的研究生,可领取答辩申请材料参加答辩;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双盲评审”环节显示“允许答辩”后,学院方可安排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制作、使用PPT,实行导师回避制。

学校将继续开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集中展示(参见:论文集中展示),答辩网络直播(参见:历年直播视频),答辩公告海报张贴宣传(参见:答辩公告海报)等工作。

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对照答辩意见完成论文修改,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论文定稿(详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工作的通知”)

七、答辩后论文提交要求

申请人答辩结束后1-2周内,应将学位论文定稿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提交论文信息”处上传电子版,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注意:学校将对儿童论文进行相似性终检,若因提交文本错误导致检测不通过,责任自负。

学院应于11月3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院收齐纸质论文后,应于12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博士论文4本,硕士论文2本,同等学力3本。

按照国家要求,同等学力人员获儿童信息将对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发放学位证书。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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