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明杰 赵博宇)3月18日,清华大学在第九届校务工作会议上公布修订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20-2021学年大学研究生论文,明确指出没有将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论文答辩或申请学位的先决条件。
具体来说,《规定》消除了硕士学位评价中“只做论文”的倾向,取消了“非专业学位硕士生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并符合发表要求”的要求。要求”。同时,《条例》坚持“学位论文是学位评定的主要依据”,要求硕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创新成果”。完全以学位论文的形式呈现”;“硕士生只有在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后大学研究生论文-清华大学:申请硕士学位不必发表论文,
据了解,2020年,清华大学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考核,加大分流力度。对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报告,《规定》要求“在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中需要对选题进行重大调整的大学研究生论文22-23,应当重新完成文献综述和选题报告环节”。同时,《条例》要求“在硕士论文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
据清华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介绍,新《条例》将用于指导学校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课程的制定和修订。学校将结合2021年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对本系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培训,确保新要求落到实处。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