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研究生论文-是时候重新思考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了 丨我院薛澜教授与国内外合作者在PNAS发
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应超越发达国家少数精英科学家群体主导的传统模式,借鉴更广泛的全球治理实践,努力实现包容性全球治理| 资料来源:, del III,, of
指导
随着以-cas9为代表的新一代基因编辑技术的成熟,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已经提上日程。然而,一个被忽视的深层次问题是:传统的全球技术治理模式是否仍然适用?
2021年11月23日,于汉志,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清华大学文科高级教授,苏世民学院院长,院长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 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薛澜教授 ()、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陈绍伟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黄颖副教授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PNAS)发表评论文章,从跨学科的角度分析了当前国际关注的人类基因编辑治理面临的挑战,指出了现有人类基因编辑全球治理模式的局限性,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全球治理改进方案。
该研究基于文献计量学和全球调查的实证数据发现,与 1970 年代的重组 DNA 技术科学界相比,人类基因编辑领域的科研人员数量极其庞大,并呈现出高度的地域和文化的多样化使得现有的治理模式难以容纳科学界内外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和意见。文章指出,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应超越发达国家少数科学家主导的传统科技治理模式,借鉴更广泛的全球治理实践,努力实现包容性全球治理: ,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学术期刊和专业会议应更加开放包容,为人类基因编辑相关的争议治理问题搭建对话平台;其次,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2022-2023,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此外,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并为与人类基因编辑相关的有争议的治理问题搭建对话平台;其次,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此外,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并为与人类基因编辑相关的有争议的治理问题搭建对话平台;其次,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此外,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此外,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此外,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本研究对其他新兴技术的全球治理具有参考意义。《知识分子》获原作者及
书面| 雪兰于寒
鲁道夫·巴兰古 ()
陈少伟黄英
●●●
论文截图来自
近年来,许多人一直在考虑如何更好地管理日益强大的基因编辑技术。2015年以来,国际组织和科研机构发布了60多项声明、宣言和行为准则[1]。2018年双胞胎露露和娜娜的诞生引起了科学界、公众甚至法律机构的广泛关注,因为生物物理学研究员何建奎改变了他们的艾滋病毒受体(CCR5)。此后,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织咨询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委员会)制定全球人类基因编辑治理和监督标准,科学界成立了人类生殖系基因编辑临床应用国际委员会(国际委员会)。
上述许多声明、声明和行为准则报告都针对人类基因编辑的核心问题提出了治理方案,例如是否应该暂停人类遗传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和应用。此外,这些报告还就一些问题达成了共识,例如鼓励公众参与和监测人类基因编辑的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特别是要求透明披露实验进展和负责任地记录临床方案和患者知情同意书。
尽管这些报告中讨论的大部分意见、指南和问题都值得关注,但我们认为它们在指导人类基因编辑全球治理方面的有效性仍然有限。由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该技术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非常多样化估计研究生论文,现有的治理模式无法建立一个强大、可信、持久的全球监管体系。我们认为,实现人类基因编辑有效全球治理的重要基础是承认并认真考虑来自世界各地科研人员的不同观点。
新兴生物技术全球治理的历史经验
目前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模式与1975年的 有很多相似的特点(),后者普遍被认为已经实现了对重组DNA技术的有效监管[2]。阿西洛马声明所体现的治理模式的特点包括:
1. 理事机构是由一个或几个国家的少数重要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并得到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或专业组织的支持;
2. 专家委员会提出的治理文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治理文本有两种实现路径。一是直接影响和限制科研人员的行为,二是被政府法律监督,纳入科研资助机构的政策体系。
上述治理模式确实有其优势。少数重要专家可以快速有效地达成治理共识,如果学术期刊和资助机构采用并遵守这样的准则,科学家自然会遵循。此外,强大的重要专家网络通常使他们制定的治理文本能够影响政府的法律和监管政策[3]。例如, 会议的最终声明后来成为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重组 DNA 咨询委员会的政策模板[4]。
然而,对于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世界在关键问题上还远未达成共识,这一点可以从现有治理文本内容的差异中得到印证[1]。例如,针对是否应该暂时禁止基因编辑的问题,一些治理文本(如欧洲科技伦理组织制定的指南)建议广泛禁止“人类胚胎或配子的基因编辑,因为这会导致人类基因改变”[5],而其他指南(如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和医学研究院制定的指南)支持在某些条件下进行种系编辑 [6]。相关讨论和争议仍在继续,尤其是在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科学界内部对于是否暂停对可遗传人类的基因编辑存在分歧。例如,一些国际知名科学家如Eric Rand [8] 呼吁在国际层面引入全面的国际监管之前,全球暂停人类可遗传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相反,其他知名研究人员则反对此类建议,认为在没有明确期限的情况下中止研究可能会阻碍科学发展和技术进步,尤其是对于急需依靠该技术挽救生命的患者来说尤为重要[9]。
虽然在制定《阿西洛玛声明》时,科学界也曾就如何规范重组DNA技术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但这无法与当前全球科学界对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争论相提并论。准确地说,由少数科学家和科学组织主导的全球治理模式在人类基因编辑技术时代已经落伍。现有的治理模式无法容纳科学界内外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和意见。这与构建包容性治理框架相同。目标是矛盾的。
1975年声明提出时,全球仅有约30名科研人员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与重组DNA技术相关的论文,远远少于参加会议的人数140。此外,虽然发表与重组DNA技术相关论文的作者数量在1978年增加到900人左右,但其所属科研机构70%以上都在美国。这反映出当时重组DNA技术的科学界小而集中,所以在会议上的讨论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也比较容易说服科学界的其他人。
目前,人类基因编辑领域的科研人员群体在地理和文化维度上都非常多样化。2012年至2018年,发表基因编辑学术论文8000余篇,作者超过人。来自世界各大洲94个国家/地区的约4000家机构参与了基因编辑领域的研究(见表1)。随着基因编辑领域研究的进步,基因的伦理问题编辑技术也在这加剧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意见分歧,尤其是那些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宗教观点和商业愿望的利益相关者。
表1 重组DNA(1972-1978)和基因编辑(2012-2018))、国家/地区、机构和作者的全球分布
注:相关文献检索详见附件信息。全球调查的结果
此外估计研究生论文-是时候重新思考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了 丨我院薛澜教授与国内外合作者在PNAS发,我们还对一些发表了与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相关的学术论文的通讯作者进行了全球在线调查。我们向全球 3,326 位作者发送了问卷,收到 201 份有效回复。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调查存在局限性,包括仅调查相应作者可能导致的偏差以及相对较低的回复率(6%)。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收集了该领域一些全球研究人员对现有治理文本的态度以及他们对人类体细胞和生殖细胞基因编辑和增强功能编辑的基础和临床研究的看法。此外,我们还询问了他们对这一领域全球治理模式的偏好。
具体而言,我们选取了最权威的国际组织和专业组织制定的五篇治理文本,调查了全球科研人员对这些文本的熟悉程度。大约 40% 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从未听说过这些文本,不到 20% 的受访者表示他们详细阅读了这些文本。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发现科研人员对一些关键问题的态度有很大不同。约30%的受访者希望暂停人类遗传基因编辑领域的基础研究,而约56%的受访者不希望暂停人类遗传基因编辑领域的基础研究。在相关研究中估计研究生论文,14%的受访者持中立态度。科研人员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也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来自北美和欧洲的科研人员的态度是最不保守的。其他地区(如非洲和南美)的研究人员则较为保守,倾向于主张暂停基础研究。
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在全球范围内暂停所有可遗传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但确实需要对人类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和临床试验施加特定限制。尤其重要的是,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讨论何时以及如何实施这些限制,并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多个利益相关者还包括许多在私营部门工作的科研人员,这使得当前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背景与截然不同。1970年代,从事重组DNA技术研究的科研人员大多隶属于公共科研机构,但今天许多从事基因编辑的科研人员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利益冲突或在商业公司担任顾问[10]。他们参与的治理指南中没有系统地披露利益冲突。
公众参与讨论
现有的人类基因编辑全球治理探索强调了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例如,国际委员会建议“一个国家在决定是否允许对人类基因进行基因编辑之前,应进行广泛的社会对话”,并承认公众可以努力在全球范围内促进“负责任发展的国际合作”。规模 [11]。我们也同意上述建议,即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应承担评估责任,并就公众如何参与提出建议。我们特别赞赏世卫组织委员会[12] 制定的最新框架,该框架强调了各种工具的作用,人类基因编辑治理的机构和程序。然而,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先决条件是全球科学界更具包容性的参与。
首先,有效的公众参与和讨论需要有关该主题的基本信息,例如体细胞和生殖细胞人类基因编辑之间的差异。这一条件在欠发达国家/地区尤其难以满足,因为这些国家/地区获得教育和信息的机会有限。如果这些国家/地区的科研人员有更多机会在全球治理平台上进行对话,他们可以为本国或地区带回国际前沿信息,为这些国家/地区的公众讨论提供参考。
其次,国际组织和专业组织推荐的治理指南和框架大多没有法律权威或管辖权。因此,这些治理文本的有效实施取决于国家监管机构是否愿意自愿遵守这些全球规则。如果有更多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科研工作者和专业机构的代表能够参与全球政策制定,基于他们在全球平台上获得的第一手信息和经验,他们就可以作为本国政策的决策参与者提供信息,帮助形成更权威的地方治理框架。
第三,建立严格的全球治理规则需要全球利益相关者的高度共识。因此,全球科学界的包容性对话和达成全球共识的努力必不可少。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认为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应该超越生物技术领域的传统治理模式,借鉴更广泛的全球治理实践。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实现。
首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学术期刊和专业会议应更加开放包容,为人类基因编辑相关的争议治理问题搭建对话平台。应邀请更多欠发达国家/地区的科研人员在这些期刊发表意见,并在国际会议上发言。他们的意见需要认真听取和考虑。值得注意的是,本届会议为分享不同意见提供了一个包容性的平台,但全球大多数科研人员和利益相关者还没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见解。过去的全球治理经验表明,确保声音被听到是改善全球治理的关键第一步。一个经典案例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决策过程。为就2015年至2030年实施的一套新的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共识,联合国开发了各种交流平台,供全球机构和个人征求意见。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 )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球各地区、各行业的专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13]。联合国还发起了“ -”调查,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众参与全球政策制定[14]。为就2015年至2030年实施的一套新的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共识,联合国开发了各种交流平台,供全球机构和个人征求意见。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 )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球各地区、各行业的专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13]。联合国还发起了“ -”调查,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众参与全球政策制定[14]。为就2015年至2030年实施的一套新的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达成共识,联合国开发了各种交流平台,供全球机构和个人征求意见。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 )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球各地区、各行业的专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13]。联合国还发起了“ -”调查,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众参与全球政策制定[14]。联合国为世界各地的机构和个人开发了各种交流平台,以获取他们的意见。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 )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球各地区、各行业的专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13]。联合国还发起了“ -”调查,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众参与全球政策制定[14]。联合国为世界各地的机构和个人开发了各种交流平台,以获取他们的意见。例如,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网络( )的成立旨在汇聚全球各地区、各行业的专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促进可持续发展[13]。联合国还发起了“ -”调查,邀请来自世界各地的公众参与全球政策制定[14]。
其次,为人类基因编辑制定标准和规则的国际专业组织应扩大其网络,以覆盖更多历史上被忽视的国家/地区。例如,人类种系基因编辑临床应用国际委员会目前在该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迄今为止只有10个国家的科学和医学研究机构参与。目前,国际干细胞研究学会等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专业组织的领导人大多来自发达国家。类似的国际专家委员会应努力吸引更多欠发达国家的顶尖专家加入。一个更好的模型是世界医学协会,由110多个国家/地区的国家医学协会组成。多年来,该协会制定了许多成功且具有包容性的标准和规则,包括具有影响力的研究伦理准则“赫尔辛基宣言”。
第三,世界各地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公共和私人资助机构应该共同努力,促进集体行动来管理人类基因编辑。如果有影响力的资助者能够认识到加强伦理审查、问责制和透明度的基本原则和标准,那么全球大量已经或希望获得资助的研究人员将有动力关注这些原则和标准。人类基因组计划说明了资助机构在建立该领域精神方面的重要影响 [15]。1996 年,威康基金会 ( ) 主办了由美国医学会协调的人类基因组计划国家工作组专家参加的会议。这次会议的结果是著名的“
当前,新兴生物技术发展迅速。技术发展不再是少数领先学术机构和少数创业先驱的专利。技术兴起推动的基因编辑技术的普及就是一个例子。因此,少数人治理所有人的做法已不再适用和不可接受。以上建议的每条全球治理路径都取得了一些历史性的成功,并有可能改善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我们需要将这些工具组合成一个组合拳。由学术期刊、资助机构和国际专业组织推动的标准和协议可以相互促进。个人和组织在这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成为连接不同治理路径的桥梁。人类基因编辑的全球治理迫切需要全球科学界以及相关领域和有兴趣的公众参与的智慧。
“关于作者
本文共同第一作者为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于汉志,清华大学文科高级教授薛澜苏世民学院院长,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共同通讯作者为武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省陈少伟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博士)、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黄颖、教授 ,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食品、生物加工和营养科学系 () 也对本文有贡献。
”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