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厦大要求研究生论文查重率须低于10%,博士论文打印40份
日前,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的通知
学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和学位授予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研究,现将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论文复核
自2020年1月1日起,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本人已发表论文被删除的复制比例”(以下简称“复制比例”)将由“必须小于20%”调整为“必须小于10”。 %”。对复核中复读率超过10%(含10%)的论文研究生论文查重率,学院根据超额程度制定处理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全面启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投稿平台”提交博士论文审核
2020年1月1日起,全校非保密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通过平台报送审核。
1.时间表
平台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审核。如加审两篇论文,审稿时间自加审之日起顺延15个工作日。
拟于当年6月、9月、12月攻读博士学位的非保密博士学位论文,各院(所)应分别于3月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报送论文评审。平台。其他时间段也可以送审,但超过上述时间的送审并不能保证在预期时间内申请博士学位。
详细工作流程及论文提交平台使用指南见附件。
2.其他
因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特殊原因需要线下提交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论文严厉!厦大要求研究生论文查重率须低于10%22-23,博士论文打印40份,各院(所)应事先征求研究生院意见,经研究生批准后学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制定博士学位论文线下提交学位论文的要求,须报研究生院批准。
三、使用新版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
更新了所有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料,涉及博士、硕士论文复习用书(含中英文版)、学位论文评价用书(含中英文版),《厦门大学研究生论文封面格式规范》也更新了.
新版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起使用,各院(所)2019年及以前收到的研究生论文答辩材料将不再使用。
四、《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则》修订
经2019年11月19日第十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则》研究生论文查重率,主要涉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处理规则。审查意见、博士学位公示期、取消学位规定、学生被处分、授予学位等内容。该文件将于近期公布并实施。
关于厦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参照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论文的构成
研究生学位论文通常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