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mba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
2018年招生指南: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及),学院代码(国标):。
第三条 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分为农业大学东路校区(乌鲁木齐市沙区农业大学东路110号)和
西山校区(乌鲁木齐市沙区西山新城聚安路888号)有两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农业大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多科性农业高等学校。前身是新疆八一农学院。在毛主席和周总理的亲切关怀下。1952年8月由王震创办,将军是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的。1995年4月21日,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是新疆农业大学主办的独立学院。2002年7月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2004年经教育部重新批准确认。是全国首批确认独立的124所(含新疆2所)高校之一,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生。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分批招生本科招生。
第五条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2022-2023,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要求的,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新疆农业大学mba招生简章,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招生组织
第七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其下。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远程网上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招生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纪委监委负责。同时,还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考试招生现场,并为考生和家长设立开放日,实施第三方招生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2018年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最终公布为准。都是普通的本科计划。学制四年(除汉语专业外,其他专业的其他预科课程均为一年;在全国汉语水平考试中,达到3A级及以上并通过汉语综合课程考试者为经学院批准免修预科课程,颁发预科课程结业证书,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学习;双语考生入学后新疆农业大学mba招生简章,将进行学院A汉语水平考试,不符合要求的学生专业学习标准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纪律检查、监督和舆论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招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的,学院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在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者优先录取。在分数和专业意愿相同的情况下,理科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单科的原则录取;文科考生按中文加文科单项成绩原则录取(英语专业除外)。
第十七条 申请我院英语专业,高考单科成绩不得低于85分。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专业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时,按志愿顺序录取;当专业志愿者的分数和顺序相同时,按照英语单科成绩录取。
第十八条 升学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升学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九条外语要求:根据学院人才培养计划,我院公共课程外语为英语。外语非英语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二十条各专业在录取时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凡符合录取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第二十二条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教育部高考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录取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院将在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核。学生在复试中被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在复试中判定为不合格新疆农业大学mba招生简章-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招生简章,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该学生的身心状况不适合在校学习。如经学院二级及以上指定医院确诊,需居家休息,
第六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补助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
学院2018年学杂费征收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除汉语专业外,民考民族其他专业实行一年制预科,预科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科技奖学金;还设有国家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大学奖学金。学院还设有各种勤工俭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需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各媒体平台摘录并公布的我院收治规定内容不全的,以我院公布的收治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新疆农业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