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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调整和录取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稳定、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2020]第《工作通知》(教部[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2021年重庆市研究生招生复试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型。积极探索和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种考试方式和手段,确保学生质量。(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突出重点。在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质等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估,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并对复试结果进行定量评估。复试合格者(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核定学校复试基本成绩,确定学生人数招收各学科(类)专业领域,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提高管理水平。(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和保密。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用于核定学校复试基本成绩,确定各学科(门类)和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协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提高管理水平。(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必须确保相关环节的安全和保密。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用于核定学校复试基本成绩,确定各学科(门类)和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协调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招生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办法。
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学校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学校纪检监察室主任、信息化中心主任、校医院主任。长期作为团队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工作。(二)招生学院复试招生工作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招生工作组。工作组组长为学院主要领导,副组长为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工作组成员包括学院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等,工作组组长为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直接负责人。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具体职责:1.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复试人员。2.根据实际需要组织设立若干专业(领域)。) 复试专家组。3.培训参加复试录取的政策、业务、学科等方面的人员和复试专家。4.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5.接受候选人申诉,及时处理。6.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三)专业(领域)复审专家组 专业(领域)复审专家组负责开展复审工作。
每个复试专家组至少配备2名秘书或助理考研论文,负责复试记录、完成身份验证、复试系统运行及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本专业(领域)的复试标准、复试办法和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2.对本专业(领域)考生实行综合面试、专业考试等复试。3.确定拟录取的候选人名单和转学申请人名单。4.指导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并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四)招生学院成立复试招生监督检查组,由校纪委书记或纪委委员、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复试工作的各个方面。(五)信息技术中心为复试提供远程网络保障和支持。三、复试分数线以国家分数线为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我校明确各专业第一志愿进入复试(含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通过此系统将不被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四、我校招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四、我校招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招生全部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招生全部通过教育部“全国研究生招生调整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此系统的考生将不被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此系统的考生将不被录取。申请转学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师范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与转学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各受理转学院校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以及各接受转学的学院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以及各接受转学的学院转学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对符合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阶段进行复试。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参见各招生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第二阶段是转学候选人的复试。招生转专业复试时间及安排详见各招生转专业转学工作实施细则。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一)复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情况,确定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在线远程复试。面试系统(考生登录终端网址为:),备用平台由二级单位指定,提前通知考生。(二)复试比例考试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而且差异的比例一般不低。120%(网络第一志愿申请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三)复试考生提交复试材料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登录终端网址为:)并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A4纸正反面扫描件)。2.学籍及学历证明:(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2)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登记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明报告》;(3)已取得海外大学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4)自考及网上复试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已达到毕业要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参加复试的教育考生。毕业证书,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书扫描件。@3) 取得海外大学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4)复试时自考和在线教育考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且已达到毕业要求,确实无法参加复试的受疫情影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3) 取得海外大学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4)复试时自考和在线教育考生尚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且已达到毕业要求,确实无法参加复试的受疫情影响,已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
3. 报考高校退役军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扫描件,入学后提供原件供审核。4.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其他反映应聘者自身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扫描件。注:以上1、2项为必填项,3、4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为每人150元(通过复试系统支付),考生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五)复试考生的资格将由我校进行审核。采取“两个鉴定”(人脸识别、证人鉴定)和“四个比对”(申请库比对、学籍库比对、人口信息库、完整性档案库)用于对考生的身份进行身份资格审查,通过者不予复试。(六)工作要求1.招生简章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审程序必须科学、合理、公正、可操作。强的。学院应提前在复试平台上进行系统的测试和模拟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招生院校要强化服务意识全日制mba应届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2020届MBA全日制毕业生返校,优化服务水平。要畅通候选人联系咨询渠道,安排专人接受候选人咨询。回答候选人的问题和疑问。加强对候选人的咨询服务,特别是对候选人参加在线远程面试的指导、指导和服务。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整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批。宣布。
2.招生学院严格管理复试流程。原则上,所有专业网络远程复试均应采用“双摄像头”方式进行。复试开始前,要进行“两次识别”(人脸识别、个人识别),加强学生身份验证,严防“代考”。在复试过程中,需要检查考生真人照片与考生本人照片的一致性。建立健全“三随机”(随机抽取考生序列、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题)工作机制,以及整个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七)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1.复试内容(1)职业素质与能力 ①大学水平的学习情况及成绩;②综合考核考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专业)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趋势的认识和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③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④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等;②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区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学科外的实际工作表现(专业);③敬业精神、责任心、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情和礼仪等。满分20分。(2)专业测试: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尽量采用综合开放题,满分40分。
@3))。复试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更改。(4)同等学力附加考试:以相同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满2年(从毕业之日起至入学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复试中至少参加两次附加考试。初试,同一学术能力的补考方式和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附加考试科目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相同学术能力的补考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MBA和MT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参照同学术水平附加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八)复试基本流程1.招生学院遴选复试专家及相关人员,
2. 考生应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缴纳复试费用,并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复试材料。3.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4.复试前,招生学院应安排专人联系复试考生,进入复试报到室,进行系统和设备测试。要加强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确保他们过关。对不符合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根据考生的申请情况,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5.复试期间,复试组秘书或助理在考生进入远程录取面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和个人识别操作,完成身份验证,安排考生进入候考区复试考场,现场记录及协调其他事宜。6.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试。7. 专业(领域)复试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完成复试记录相关工作。(九)复试总分1.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MTA)复试总分由总分组成复试=英语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英语考试20分,专业考试40分,专业考试40分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2.
总分100分,其中英语考试20分,专业考试40分,综合素质考试40分。3.复试成绩完成后,学校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十)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和定向就业人员,并且复试前必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单位批准 定向培养证明 六、录取(一)综合分计算 综合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小数位)。综合分=(初试总分÷初试总分)×100×70%(初试权重)+(复试总分)×30%(复试权重)。(二)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参加复试的同批次同专业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第一选择)的顺序进行。考生和转学考生分别为单独排序全日制mba应届生,退役大学生和军人特别节目单独排序)。(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英语考试成绩低于12分分(不含12分);2.专业考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3.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4.同等学力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考生;5.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 7.在申请、复试、录取过程中作弊、违纪、弄虚作假。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将在录取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事业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焦[2003]3号)的要求。人联。关于取消学生入学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交系[2010]2号)。八、档案材料 我校将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及其实际表现等材料从拟录取单位调出,对其思想进行全面考察,政治和道德条件。以信函方式转送的候选人实绩材料,应当加盖候选人个人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治部门的盖章。九、信息公开(一)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科目)、研究生院网站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分等)等复试录取信息,与参加特殊项目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有关。(二)拟录取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若名单变动,需说明变动部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变动情况。未公布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注册。(三)我校将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学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平台,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发布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信息,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计划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军人首考加分政策。取得二等以上成绩并符合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要求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研究生学位。参加“选拔高校毕业生下村工作”项目的候选人已过期,并被评定为胜任候选人。3 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初试加分15分。加分不累计,同时满足两分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目加分。符合我校享受少数民族关爱政策条件的考生,必须是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在职少数民族,目标就业单位为原单位。人事候选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全日制mba应届生,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名时核对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期间不得变更。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清单》为准。(二)如符合加分要求,需向我校提交个人加分申请(手写签名)及相关证明,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给予加分。符合少数民族关爱政策必须提交户口簿(包括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候选人的定向培训等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人事部)。经研究生院审核,达到我校相应复试线,允许参加复试。十一、监督复议(一)落实监督制度和检查制度。研究生院会同学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检查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 督导组对复试现场进行检查,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对复试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二)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复试组长应当对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流程、复试流程和复试结果。(三)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四)A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调整和录取过程中,应当设置申诉、复议和监督渠道,确保渠道畅通,投诉、投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和调查。(五)学校申诉及复议渠道如下:研究生院联系电话:——,邮箱:校纪检监察处电话:——十个二、考生咨询电话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电话: .
招生学院联系电话请参见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10 三、其他(一)录取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二)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应自行处理问题因自己申请研究生和用人单位而产生的。如有,招生单位对考生未能复试或录取不承担任何责任。10四、其他未解决事项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十五、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对这些措施进行说明。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
新闻MBA重庆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01-21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