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大在职mba学费-贵州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始建于1902年,先后经历了贵州大学、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高校。2022年9月被列为全国14所高校之一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学校现为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拥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学科7个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研究生培养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
目前,学校在校各类研究生余人,形成了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体系。
一、招生专业
贵州大学2022年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详见附件《贵州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同一政策和标准。我校原则上面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计划2022年招收研究生3642人,包括公开招生计划、免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离退休大学生和军人专项计划。届时,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和专业(领域)的录取学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发放的人数和学生的实际来源进行相应调整。
三、申请条件
(一)报考我校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下列专业学位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申请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二)大学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学历或已完成学士学位,符合用人单位相关学历要求,且已达到学士学位同等学力且满5年的。具有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MBA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研[2022]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上报告信息并在报名现场收集本人的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招生网”)浏览报名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网上公告要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场所和报名单位。注册。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补申请,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到时只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报考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整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整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有关规定独立填写多份平行报告。一名志愿志愿者。
(二)同等学历报考者,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三)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而受到的奖惩情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国家教育考试。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核验,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查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查,并在复试期间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证明报告。 -考试。
(五)普通少数民族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就业;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目标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候选人,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申请少数民族关爱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定向申请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以报考时核对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期间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清单》为准。
(六)报读我校的国防生和现役军人,请提前仔细阅读了解解放军和我校的相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写报考信息. 如有任何问题,请提前与我们学校联系。
(七)考生应认真了解,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考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进行后续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告信息不正确或虚假信息而未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中心指定地点查看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
2. 考生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本科新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由报名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军人”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役现役证明》。
3、所有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 考生应按照报名中心的规定,配合采集自己的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的申请要求。现场确认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不予录取。
5. 初步测试
(一)2022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考生应使用网上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研招生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入场券》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面。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第一次考试是笔试。每次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与管理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语
12月22日上午商务一等舱
12月22日下午商务二班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目录。
6. 复试
(一)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我校确定公开招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等学历要求。关于学生来源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根据国家公布的“享受少数民族关爱政策的考官”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成绩线等要求。教育部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关爱政策的学生”分为以下两类:
1、少数民族候选人: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申请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申请人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他们必须在目标单位工作。本类考生复试时须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国家招生研究生关怀政策导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以往少数民族候选人: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申请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单位是原单位的少数在职人员。此类考生复试时须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研究生关怀政策导向的就业合同》(一式三份)。
我校“对享受少数民族关怀政策的考生进行审查”,少数民族考生的身份、申请类型(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名信息以“中国研究”上传的数据为准招聘网”,后期不得修改。之后,您必须返回为雇主工作。
(2)我校复试采取差评形式,差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院系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和学籍核验结果等原件报名材料,和学生证参加复试。复试前,我校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额外修读两门本科课程。附加的测试方法是笔试。
(五)MBA复试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六)复试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七)在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候选人自身的实际表现,包括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守法、诚实守信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申请“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或拟录取公告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接受定向培养硕士协议书》(一式三份)列表。
7.调整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招生调整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8、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焦[2003]3号)的要求。 ' 联合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关于取消招生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交大司[2022] 2号)规定体检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9.入学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我校不予录取。
(三)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应分别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报教育部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考生应自行处理报考研究生及所在单位的问题。考生因此而未能复试或被录取的,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确认的申请信息在录取阶段不做修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
(五)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当时可以通过自学考试和在线教育毕业的本科生,2022年进入我校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0、违规处理
(一)考生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按照《违反全国教育考试行为处理办法》(令第5号)严肃处理。教育部33号)。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候选人,应当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政治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事实记录在《全国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候选人的人事档案。是今后学习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三)弄虚作假(包括扣学生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1. 学制与学习方法
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12. 学费
元/年
13. 毕业生就业
我校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就业。有针对性的就业的研究生是根据有针对性的合同聘用的。
14. 住宿
非全日制研究生院不安排住宿。
15. 其他
(一)凡报考我校研究生考试(含转学)者,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办法,并接受本招生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2)我校不开设研究生辅导班,不提供研究生参考书。考试大纲见本章程附件。专业、研究方向、教学方法等具体内容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部门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计划目录)。
(三)其他未尽事宜,如复试、录取办法等,由学校另行制定。
(四)《招生办法》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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