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mba学费贷款-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非全日制mba学费贷款-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在职MBA招生简章

【MBA新闻网讯】哈科技大学2023年非全日制MBA项目招收22人,学制三年,学费1.4万元/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2〕3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配合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实践。

第二条 我校以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有报效国家的社会责任感为宗旨招收研究生以人为本,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高层次学术人才有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生涯 合格的高水平应用型专业人才。

第三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按需招生、综合评估、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以少补少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考试由国家组织,第二次考试由我校组织。

第五条 研究生学习模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实行相同的国家政策和标准。

研究生招生有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是通过定向合同聘用的。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六条 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1658人,其中拟免试招收122人,“个别考试”考生招收10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招收7人;计划在读研究生47人。人们。

2023年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列出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以国家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如果实际免考学生人数少于录取免考学生人数,剩余名额将用于普通招生。

第七条我校研究生教育学制一般为3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为4年。法学硕士(法学)和翻译学制2年,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为3年。

第三章学费标准和奖学金政策

第八条 我校全日制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人每学年9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兼读制工程管理(1256)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第九条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每十个月发放一次。

第十条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元。

第十一条 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奖学金标准:硕士学位第一年,一等奖学金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人民币(评估者为免试推荐研究生),二等奖学金- 班级奖学金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评估者为统一考试的研究生,根据各专业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的前30%确定);硕士二、三年级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30%)。

第十二条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硕士研究生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5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0%) ),二等奖学金为每人每年3000元(不超过本年级研究生人数的10%)。超过今年研究生人数的30%)。学术助学金不与学术奖学金相结合。

第十三条“助教、助研、助教”岗位津贴每月不高于500元,每学期发放5个月。

第十四条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对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顺利完成他们的研究生学习。

第四章注册

第十五条 学校代码:

第十六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认可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届时均可毕业。考生必须在入学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海外)学位和学位证书》,否则入学资格将被取消。无效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者。

3、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毕业满2年(从毕业之日起至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位,相当于本科毕业。申请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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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报考法学(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规定。

2.报考前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本科层次的法学毕业生和自学形式的法学毕业生不允许考试。应用)。

(二)报考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规定。

2.报考前学习的专业是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只有法学专业【代码0301】),本科层次的法学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毕业生可以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申请人可申请法学专业学位(法学)。

(三)报考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Code is]、工程管理[Code is]、项目管理[Code is]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学位或已完成学士学位,符合招聘单位相关学历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同等学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工作经验的人;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MBA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毕业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研[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十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六条第(一)、(二)、(三)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经应聘者本人同意单位和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聘用的在职人员;或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并有优秀的经营业绩。经应聘单位同意,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返原单位定向聘任在职人员。

第十九条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申请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不得报读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其免试资格将被取消。

第二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上报告信息并收集本人影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分考考生应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报考中心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登记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教育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申请须知,并按照部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报名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份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补申请,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考时考生只需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整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调整办法和计划余额,并按有关规定独立填写多份平行报告。一名志愿志愿者。

4. 报考“退役军人”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大学生(大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在校生、新生,普通大专(高职)毕业生、在校生、成人院校招收的新生,大学,下同]。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写《离退休大学生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5、考生应认真了解,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报名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刊信息不正确或虚假信息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应如实填写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参加普通及成人高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处罚情况和其他国家教育考试。正在发生。对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免免考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或到报名中心指定地点查询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全国招生工作安排和地方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 考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本科新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进行网上确认,由报名中心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军人”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役现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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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予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 考生应按照报名中心的规定,配合采集自己的影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一条考生应在考试前10天左右,使用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研招生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入场券》打印在A4白纸上,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正反面。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测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协议和要求。

第五章 初试

第二十三条 2023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二十四条 考生按照选择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第二十五条 详见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规定》。

第六章 复核与调整

第二十六条自愿报考我校复试的考生,不得低于教育部指定的第一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七条我校复试调整工作办法将在复试前(4月初)在我校研究生办公室网站公布。

第二十八条实行差异复审。差异复试比例、初试和复试权重,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在复试前公布。

第二十九条 以相同学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必须额外修读所报专业的两门主修课程。申请法学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第三十条 会计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第三十一条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复试,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第三十二条我校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考生进行复试。

第 7 章 录取

第三十三条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2023届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评价、体质等情况,择优录取。精神健康。

第三十四条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定自己的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无需转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须返回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被录取前必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第三十五条 考生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组织对考生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要求,遵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关于取消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2022]2号)和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 考生确认的申请信息在录取阶段不作修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三十七条 新生应当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征得学校同意。两周内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录:

一、202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全国统一考试,含咨询电话)

2. 2023年硕士招生项目目录(单独考试)

三、202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选自提科目大纲

4.个别考试研究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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