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论文-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反馈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
所有相关学院:
2020年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已完成,现将抽查结果反馈,提出整改要求。
一、采样基本情况
(一)提取情况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正研[2020]7号),学校对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授予的博士、硕士论文进行抽查。共入选论文33篇,其中博士论文3篇,学术硕士论文10篇,专业硕士论文20篇。
(二)提取结果
3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认定为“问题论文”学术型硕士论文-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反馈2020年度校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占抽查总数的9%。其中,工商管理硕士论文1篇,会计硕士论文1篇考研论文,法学硕士论文1篇。一篇学术性硕士论文和一篇专业硕士论文中存在一位专家的无保留意见。
二、整改工作要求
(一) 做好整改
学院将抽查结果反馈给导师,认真分析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根据专家意见,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根据研究生培养学术性和专业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于3月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二)加强抽样结果的使用
本次抽检严格执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正研字〔2020〕7号)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1.导师
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含博士、硕士)有“问题论文”。自认定“问题论文”起,暂停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
5年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学位论文(含博士、硕士)有2篇“有问题的论文”。自第二届“问题论文”认定后学术型硕士论文,暂停各级各类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
导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含博士、硕士)共出现“问题论文”3篇。自第三届“问题论文”认定后,取消各级各类导师资格。添加了新的导师选择程序以重新申请导师资格。
2. 培训单位
对有“问题论文”的培养单位,由分管学校领导约谈校长,扣减相应学位授权分。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学位授权“学位论文”每点击一个“问题”扣除1个招生指标学术型硕士论文,每个“问题学位论文”扣除相应学位类别3个招生指标。
对连续两年出现大量“问题论文”或“问题论文”的培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除扣除前款规定的招生指标外,不得申请增加任何类别的学位授权点。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能保证所授予学位的学术水平,暂停相应学位授权点的招生,直至整改达到要求,情节严重的,予以取消。包含在动态调整对象中。
研究所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