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硕士论文-【培养办】《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管理工作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印发《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生学术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学校:
《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生学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学院理事会审议通过,现正在印发。执行请以实际执行为准。
特此告知。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11.28
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博士生
教务管理工作细则
(2014 年 7 月修订)
(2019 年 11 月修订)
首届学术型博士生培养计划
学术型博士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计划由课程计划和论文计划两部分组成。培养计划由指导教师和指导组按照学科和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征求博士生意见后制定。
博士生课程计划应在博士生入学后7日内完成,并报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博士论文计划的制定是博士论文选题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第二条 指导和培训方法
博士生培养采取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组一般由3~5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含导师)组成,其中非学科或专业教师1人。指导组可设立博士生培养副导师(具有博士论文导师签字权),指定指导组成员可根据参与指导的实际情况转换研究生指导工作量,具体比例由导师、指导组、学院三方共同确定。指导组成员由导师提名,学院导师批准,并报学院备案,并在导师的带领下工作。指导团的实际指导时间每周必须在3小时以上,指导者每月不少于4次。
博士生培养以科研为基础学术型硕士论文,注重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博士生必须学习相关课程,使他们具有扎实而广泛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第三条 学习时长和时间分配
博士生学制为4年(直接博士生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科研和撰写论文的时间原则不少于2年。
第四条 课程学习
(一)博士课程
1. 政治理论课(2学分);
2. 学术英语(2学分);
3. 数学课(2学分);
4.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至少6学分);
5. 综合素养课程(至少 2 学分)。
总学分不少于14学分。
(二)博士生课程学习要求
1. 博士生学习的课程应符合《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与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纳入课程计划的课程应列入《西北工业大学博士课程目录和专业培养计划》。内容介绍”课外。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2. 课程计划中包含的课程必须在课程结束后进行评估。
3. 课程计划所列课程如因故需要变更,需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后方可变更。课程更改最迟应在课程开始前一个月进行。
4. 如果缺勤时间超过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之一,则不得参加该课程并且必须重修该课程。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课程考试或无故考试的,按旷工、旷工处理,其成绩以“0分”记入业务档案;考试中如有违纪行为,考试成绩将记入业务档案,记为“0分”。并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5. 两门课程以上博士生有两名不合格者,终止学籍,按本科生处理,同时颁发在读证明。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英语课程为第一外语(指基础英语):五年内参加考试成绩为72分以上者入学前五年内参加过考试的5.成绩在5分以上者,入学前五年内通过全国英语六级考试(425分或更多),以及参加过WSK考试(入学前五年内PETS-5))60分以上者,或连续学习英语一年以上者-说话的国家。
7. 一般来说,博士生应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和评估并获得合格的结果,然后才能进行论文工作。
第五条 论文工作
(一)博士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在广泛阅读文献(100篇以上,其中外语篇不少于50篇)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论文选题报告初稿。和研究。博士论文选题一般应结合导师(或课题组)的科研任务,开展具有相当理论意义和一定前景的创新研究,涉及学科前沿,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专长,并需要科学或技术专长 做出创造性的科研成果。
(二)博士论文选题报告主要内容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一般要求在完成课程计划中的所有课程并取得合格结果后进行。
1. 选题来源及选题依据,重点介绍国内外该选题的研究动态,以及文献资料汇总;
2. 所选课题的学科前沿、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应用前景和创新点、预期水平和取得的成果;
3. 提出的研究计划和技术路线;
4. 选题工作量估算、研究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拟采取的措施等;
5. 应详细给出论文的研究计划、论文研究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关键时间节点。
(三)关于博士论文选题报告的评论
1. 一般博士生要在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报告的评估工作(直接博士生一般在第四学期结束前),选题公开防御。研究生院每次抽取博士生总人数的10%参加评审,每学期组织一次。根据学科设立专家评审组,统一组织选题报告评审,其他博士生由导师按照开学要求组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办的,须经指导教师批准,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2.评价专家组由3~5名(含3名)及以上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鼓励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专家组成员中一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导师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博士生导师不得担任组长)。
3. 博士论文选题报告初稿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安排进行审核。评审专家组按照《西北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审查表》的要求,指定一人填写并记录评审专家组对内容的最终意见选题报告,并在“评审专家组意见”一栏中填写“评审专家组意见”一栏,全体专家组成员签字。
博士生论文遴选报告未通过评审的,评审专家组组长通知博士,并按上述程序进行。如第二次论文选题报告仍不合格,将终止学籍,按相关规定办理本科学习。其中,非硕士生在读博士生可以选择办理相同学科领域的硕士返校和转硕士培养程序。终止学籍2022-2023,本科学习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非硕士生在读博士生可以选择办理相同学科领域的硕士返校和转硕士培养程序。终止学籍,本科学习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非硕士生在读博士生可以选择办理相同学科领域的硕士返校和转硕士培养程序。
5. 后续论文研究工作严格按照选题报告中的论文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选题。如因特殊情况对选题有较大调整,应重新整理论文选题报告,对论文选题进行评议。
(四)博士论文中期评估
1. 一般博士生应在第5学期完成博士论文中期评估(直读博士生一般应在第6学期结束前)。中期评估由公共辩护机构进行。研究生院每次抽取博士生总人数的10%参加中期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根据学科设立评估专家组,组织评估工作。其他博士生由导师按照期中考核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的,须经导师批准,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2. 评审专家组由3~5名(含3名)及以上具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授、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鼓励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担任评审专家组成员,其中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导师担任评审专家组组长(博士生导师不得担任组长),就论文进展情况及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学术型硕士论文-【培养办】《西北工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业管理工作细则》,以及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报告等进行审查和总结。
3.博士论文中期评估答辩通过后,博士生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博士论文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导师审核; 博士论文中期评审未通过评审专家组评审的,允许修改后申请下一个组织的中期评审。如第二次期中考核仍不合格,则终止招生,按有关规定办理本科生进程。其中,未开始攻读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可以选择办理复读硕士学位和转读硕士学位的程序。
第六条 博士生年度考核
博士生入学后,每学年结束时,要总结本学年的思想、学习和科研、实践实习、导师指导、论文进展、学术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交学年年度报告。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总结报告。进行年度评估。
年度学术总结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的重要依据。研究生院将根据博士生提交的年度总结报告学术型硕士论文,对博士生的学业进展和导师的指导进行警示和警示。
第七条
本文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文都管联院在预祝2021-2022一路长虹!